2021-05-08 / 来源:《湖南政报》 1997年13期 / 属性:政策法规-政策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逐步改革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事关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地把这项工作做好。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名单
姜春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