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1 / 属性:大事记
国库券是世界各国政府在国内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用以弥补本国财政入不敷出的一种手段,一般是由国库直接发行的一种债券,是公债的一种形式。在改革开放前,中国还没有利用国库券这种手段搞经济建设的情况。
1979年、1980年,国家连续2年出现巨额财政赤字,合计高达298.1亿元,大大超出了“三年困难时期”,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的最高纪录。同时,在当时分配关系调整的情况下,人民群众个人收入迅速增加,储蓄存款持续高速增长,达到399亿元,1981年达到524亿元。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开始筹划发行国库券,向老百姓“借钱搞建设”,把人民储蓄的钱也用到国民经济建设中来。
1981年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获国务院通过。该条例确定从1981年开始,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以弥补财政赤字。该条例同时规定,国库券还本期限为5年,不得当作货币流通,不得自由买卖。随后,国家于1981年第一次发行了总金额为40亿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要求城乡人民群众购买20亿元,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购买共20亿元。这40亿元国库券实际认购交款46.65亿元,超额完成了任务。
通过46.65亿元国库券的发行,中国1981年的财政状况明显改善,对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建设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从此,国债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并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