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1 / 来源:经济科学出版社 / 属性:理论研究-理论文章
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世界银行共同召开的“宏观经济管理国际讨论会”, 于1985年9月2日至7日在重庆开往武汉的“巴山号”游船上举行(简称“巴山轮会议”)。与会的外国专家有:凯恩克劳斯(英国)、埃明格尔(联邦德国)、托宾(美国)、拜特(南斯拉夫)布鲁斯(原籍波兰)、科尔奈(匈牙利)、阿尔伯特(法国)、琼斯(美国)、小林实(日本)以及世界银行的林重庚和伍德。中方参加的主要有薛暮桥、安志文、马洪、刘国光、陈如龙、童大林、尚明、高尚全和一些中青年经济理论与实际工作者,共30余人。
这次会议,着重讨论了宏观经济管理的理论与国际经验、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经济调控手段的运用等问题。通过几天的讨论和参观,外国经济专家和学者,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心和已经取得的进展,特别是农村改革的突出成就,有了比较深刻的印象。认为中国的改革,走的的确是一条独特的道路,某些方面的改革在许多社会主义国家还没有过,如果取得成功,肯定将对全世界的经济和其他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会议开得比较成功。外国专家和学者们,结合东西方各国宏观经济管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对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归纳为三个方面,综述如下:
一、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中长期目标与步骤
专家们认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中长期目标和比较具体的近期措施。对于改革的中长期目标,匈牙利著名经济学家科尔奈教授的分析认为,当今世界各国的宏观经济管理模式,基本上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通过行政手段协调,一类是通过市场机制协调。在前一类中,又可分为直接行政协调和间接行政协调,在后一类中又可分为完全非控制的市场机制协调和宏观控 制下的市场机制协调。第一类即行政手段协调的特点是,企业与国家之间存在着从属关系,经济活动主要依靠纵向的信息流和集中化的决策进行协调。第二类即市场机制协调的特点是,企业与国家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经济活动主要依靠横向的信息流和非 集中化的决策进行协调。当然,他说这只是一种抽象的理论概括,实际上各种方式往往是互相交错、同时存在的。这种分类只 是指调节的主要方式,所谓完全非控制的市场协调,就一个国家来说,在实际生活中是不存在的。
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改革的目标模式,主要指对国有企业的管理,科尔奈认为可以选择间接行政手段协调,也可以选择宏观控制下的市场机制协调。这两种模式都要求基本上取消指令性实物计划指标管理,企业的经济活动主要由国家通过经济手段进行控制。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宏观控制下的市场机制协调是由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稳定的经济调控措施和经济法规,对企业进行管理,企业必须依法办事,不再依赖于纵向的行政保护和照顾;间接行政手段协调,虽然国家也规定了一些经济调控措施和经济法规,但通常都不是很有效的,企业最终还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向国家纵向管理机构讨价还价,企业的盛衰与存亡仍然依赖于纵向的行政保护与照顾。匈牙利的改革之所以没有取得预期的成效,主要是在选择两种目标模式之间长期处于两难境地,企业同国家之间继续处于讨价还价的“软预算约束”状态。因此,改革者可以在两种模式中选择其一。他倾向于第二种模式,但认为必须相应创造出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是果断地进行价格改革,以保证比 价的正确。二是严格地执行各种经济法规,使企业必须承担最后的经济责任。三是逐步开放资金市场,作为经济活动的中介环节。科尔奈教授并且认为,由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计划的作用和社会道德标准和资本主义都不同,采用这种模式与西方的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
美国的琼斯教授则认为,在发展中国家,由于市场不发达、不完善,作用有限,单纯用行政手段调节或市场机制调节,都可能失败。中国应选择一个二者相结合的模式,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的领域,政府就不必干预;如果市场竞争还是潜在的,政府就应采取措施促进竞争;在还没有竞争的条件下,政府就应有选择地进行行政干预。波兰籍的经济专家布鲁斯也说,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关键是要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创造充分的条件,但市场不是万能的,要克服市场的错误与不足,计划还要起必要的指导作用。
关于改革的方法和步骤,外国专家和学者们认为,中国的经济管理体制,就对国有企业来说,现在还处在从直接行政手段协调向间接行政手段协调过渡的阶段。如果要达到宏观控制下的市 场协调模式,还需要有一个长期的过程。改革的方法,首先是要尽可能采用间接的行政手段,如金融货币、财政税收等,对经济进行控制与调节,在必要时再辅之以直接的行政手段调节。对改革的步骤,在讨论中有不同的看法。布鲁斯主张,要从中国的现状出发,分阶段向最终目标过渡,在不同时期对不同的经济部门可以用不同的办法管理,有的用新办法,有的暂时用老办法。科尔奈认为,对改革的步骤问题简单化了不行,有的领域如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在公有制为主的条件下,实行所有制的多样化,奖励发展跨行业、跨地区的联合所有制和不同经济成分组成的股份制等,要分步进行;有些领域的改革,如改革计划体制、价格体系、工资制度和金融体制等,应该是一揽子同时进行。英国经济专家凯恩克劳斯则认为,改革要一揽子同时进行,必须是在总供 给与总需求比较平衡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但进行改革的国家,往往开始时都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因此改革应当一步一步走,采取渐进的逐步过渡的办法。英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从统制经济 过渡到主要从宏观上控制需求的经济体制,大概花了 9年的时间,其中对外汇的控制一直延续到1979年才取消。
在当前中国经济出现需求膨胀的情况下,对经济管理采取一些直接行政控制是需要的,如对信贷规定限额,控制工资的增长幅度和控制外汇的使用等。但是应当看到,这样做也存在某种实际的危险,即容易把这种临时性解决问题的措施,变为永久性的管理办法,回到权力过分集中的体制,脱离改革的正确方向和目标。
二、关于宏观经济间接管理的主要调控手段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要实现宏观控制下的市场机制协调模式,国家对企业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控制必须放开。与此同时,必须加强宏观经济的间接控制,其核心是要有效控制总需求的合理增长,相应地建立和完善各种间接管理的调控手段。归纳会议讨论的意见,主要是要改革和完善金融货币、财政税收、收人分配、国际收支和计划等方面的体制。
(一)金融货币
专家们一致强调,完善金融货币制度,在宏观经济间接管理的调控手段中,具有关键的作用。为了充分发挥金融货币手段的应有作用:
第一,要建立广义的货币总量指标或基础货币指标,作为控制总需求的重要手段。联邦德国前德意志联邦银行行长埃明格尔认为,广义的货币总量指标,应包括货币发行、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可用不同权数加权平均计算。但鉴于中国还正处在建立新的金融制度过程中,货币流通规律很不稳定,科学的广义货币总量指标,短期内不可能建立起来,可以暂时用规定信贷总额的办法来控制通货膨胀,保证经济的稳定增长。美国经济专家托宾则认为,是否需要有一个广义的货币总量指标,在发达国家中还有争议,对中国现阶段的改革不一定适用。只要是非通货膨胀性的货币增长,就可以不加控制。对中国来说,储蓄存款是目前居民惟一的积累办法,如果把长期的储蓄存款也划人货币总量指标,等于是限制了储蓄的增长,对经济发展是不利的。因此,应当通过控制基础货币〈即现金和相当于现金的中央银行负债)的办法,来控制货币供应量和通货膨胀。
第二,要健全与改进准备金的制度。各商业银行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向中央银行缴纳存款准备金,这是西方国家限制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能力,保证货币稳定的重要金融手段。专家们认为,目前中国各专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缴10%的准备金率是不低的,但没有按照不同的存款期限规定不同的准备金率,中央银行对准备金还支付利息,并且要按计划而不是按上缴准备金的多少,向专业银行提供资金,这就抵消了准备金制度应有的作用,是不利于宏观经济的控制与调节的。
第三,要充分发挥利率的调节作用。利率是进行宏观经济间接控制的重要信号,对资源的有效分配、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微观效率的提高,都有重大的引导作用。总的来说,利率应当放开,除了中央银行可以根据市场货币供求状况确定统一的再贷款利率外,对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不应加以行政干预。根据中国目前的情况,还不可能完全用利率来调节经济活动,但必须改变存贷款。利率低于通货膨胀率的负利率状况。将用行政规定利率的办法, 逐步过渡到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市场货币情况实行浮动利率的办法,促使企业对利率作出必要的反应。
第四,要建立完善的银行体制。上述金融货币手段作用的发挥,责任主要在中央银行。因此必须强化中央银行的地位。西方国家中央银行的地位,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受议会领导,有较大的独立性,如联邦德国、美国、瑞士、荷兰等。一种是受政府领导,互相之间存在着依赖性,如英国、法国、意大利等。两种做法对控制货币稳定和通货膨胀的效果是不一样的。中国的中央银行要独立于政府之外,是不可想象的,但保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银行是必要的。不能将中国人民银行变成计划、财政部门的货币管理单位和出纳机构。同时,要逐步建立一个在中央银行控制下的、由各种专业银行、地方银行等多种银行形式组成的银行体系。对中央银行以外的其他各种银行,要逐步实行企业化,并通过它们的竞争来更好地发挥金融手段的作用。
(二)财政税收
专家们认为,预算是宏观控制的有力手段。财政政策对经济的影响主要有两类:一是直接影响,即政府的预算收人与支出;一是间接影响,即政府依靠银行贷款弥补财政赤字。政府的财政政策,可以是紧缩性的,即增加税收、减少支出;可以是扩张性的,即增加支出、减少税收;也可以是中性的,即通过发行公债来解决政府财政赤字。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必须结合使用。一般认为,在当前中国经济增长过热,和存在着过度需求的情况下,财政和银行都应采取紧缩政策。从长期来看,在经济发展比较协调的情况下,则应采取紧缩的财政政策和较松的货币政策,尽可能避免采取较松的财政政策和紧缩的货币政策。美国当前实行的就是后一种做法,结果不是令人满意的。 但日本经济学者小林实提出,日本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曾经实行过类似美国现行的扩大财政、紧缩金融的政策,结果在有些年度并没有出现财政赤字。因为随着经济的增长,企业和个人上缴政府的所得税大幅度增加。这里,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健全税收制度,充分发挥税收的作用,以保证经济增长后政府的财政收人能相应地增长。与会专家一致强调,在任何情况下,财政赤字都不能转嫁给银行,不能靠发钞票弥补,主要应该通过发行债券解决。在存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除了银行要紧缩信贷以外,财政如有盈余,应存入中央银行予以冻结,以减少市场货币流通量,保持货币和价格的稳定。
(三)收入分配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指出,工资增长过快,消费需求过度膨胀, 是导致当前西方发达国家和部分东欧国家经济困难和通货膨胀的一 个重要原因。西方国家一般采用的工资增长率由通货膨胀率加劳动 生产率的增长幅度确定,现在证明这不是一种好办法。因为,通货膨胀率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都很难事先准确预计,工资增长以此为 基础,实际上是为未来的通货膨胀率定下了基调,必然造成工资与 通货膨胀螺旋式上升的局面。这种教训,在中国经济改革中制定收 入分配政策时,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他们认为,对国有企业实行工资增长与利润挂钩不一定是好办法。因为,国有企业利润 的增长,同国家投资多少和资源条件等外部因素有直接关系,企业 间的工资水平不宜过于悬殊,否则就不能真正体现社会主义的按劳 分配原则。如果部分企业工资增长过快,就会蔓延到其他企业,一些企业就会把工资成本的提高转移到产品价格上去。从而在社会上 形成一股强大的压力,互相攀比,推动工资全面增长,导致通货膨胀的发展。专家们主张,对平均工资增长的幅度,国家必须严格控 制,企业和职工的工资增长,超过社会平均增长水平的,必须是真正作出了超额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中国现行的征收超额奖金税的制 度,从目前来看,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要严格和普遍执行;但从长期来看,必须寻求更好的改革工资制度的途径,例如实行小时工 资制和使工资与实物产量相联系的办法等。
(四)国际收支
布鲁斯提出,控制对外经济关系同控制投资与控制收入分配,是进行国家经济计划管理的三个不可缺少的因素。控制对外经济关系,不是要垄断对外贸易,而是要使国家保持应有的支付能力,以利于在经过评价和过滤后,有选择地把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引进来,为我所用。这种评价和过滤的过程,也许会导致某些直接控制,如控制外汇、控制部分产品的进口与出口等。像中国这样的大国,国内经济不能时时受国外的影响,必须保持必要的独立自主。托宾也认为,用间接办法控制外汇平衡,对中国来说,还不是目前或近期的事,而是未来的事,没有必要牺牲国内宏观经济的平衡来换取外汇的平衡。不要在可以预见到的未来,放弃对国际资本流动的控制。无论是现在还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不要造成公民可以随便取得外汇的自由。 专家们认为,为了保持国内经济增长、维持就业和供给与需要的平衡,可以有计划地对外借款,也可以在外贸经常账户上保持合理的逆差。因为,利用外资来保持一定的投资水平和利用外资来保持较好的生活水平,二者的性质是不一样的。但必须充分重视外汇使用的效益,以保证今后有偿还的能力。实行开放式的经济,建立和保持均衡的汇率是一个关键问题。在外汇经常账户不平衡,出口不景气,人民币币值高估的情况下,调高汇率是不可避免的。但只有在国内过度需求得到控制的条件下,才能发挥作用,否则,调整汇率的好处,将很快被国内价格上涨所抵消。
(五)规划与计划
法国经济专家阿尔伯特提出,实行宏观控制下的市场调节,除了需要很好运用上面几种调控手段以外,如何运用好规划与计划手段,也是一个重要方面。特别在半发达国家,运用计划来减少“不确定因素”和对市场进行综合性研究,促进技术革新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如法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制定了重点行业发展的规划,并通过公共部门中期订货的形式来刺激公司、企业的科研与技术革新,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使法国很快成为第二大核能工业国、第三大军火出口国和飞机制造、航天、通讯工业的大国。
但是,计划有两种。一种是与市场相对立的计划,这种计划是指令性的,是经济集中化的手段;另一种是市场中的计划,是非指令性的,是经济非集中化的手段。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把上述两种方法结合起来,中国的某些经济活动,如对经济基础设施、交通运输、能源工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等,国家还应当控制和承担责任。这样,才能使产业结构的变化适应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需要。但这些企业的生产经营,必须由企业自己进行非集中化的决策。凯恩克劳斯则认为,指令性计划对解决短期短缺是有效的,但如果不平衡是长期的,还是应该通过调整价格或税收来解决。如果指令性计划用得不当,有可能打击生产的积极性,导致生产恶性循环。对于经济活动的指导,只能主要靠协议、说服和磋商,依靠极权式计划的粗暴强迫是不可取的。
三、关于实行宏观经济间接控制的必要条件
与会专家和学者指出,宏观经济间接控制的影响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微观经济单位的反应。在实行间接控制的情况下,如果企业对利率、税率、汇率、工资、价格等,不能作出灵敏的反应,宏观经济的间接控制手段就不起多大作用了。因此,必须下决心创造能够促使企业对宏观经济间接控制手段作出灵敏反应的各种外部和内部条件。
(一)要建立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
专家、学者们一致认为,实行宏观经济的间接管理,必须有比较完善的市场条件,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商品市场与资金市场。
首先,要全面开放商品市场,包括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除了战争时期以外,对许多产品实行控制和分配的办法,对经济发展是不利的。和平时期的经济,主要应当是管理需求,而不是组织供给。控制实物产品的做法,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生产者来说,都是令人厌烦的,因为它排斥竞争,窒息了经济发展的刺激力,其代价是很昂贵的。但是,开放商品市场,并不等于政府什么都不管,政府还要运用各种间接经济手段,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来影响和引导企业的经济活动。然而,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有利于竞争和保持市场的统一性,避免导致市场的任何分割。布鲁斯认为,南斯拉夫经济中所出现的严重困难,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由于全国8个行政地区各自为政,相互分割封锁,没有一个统一市场所造成的。
专家们普遍认为,开放商品市场,必须同时开放要素市场。没有一个正常的要素市场,特别是金融市场,就不可能有一个正常的商品市场。因为,要实行宏观经济的间接管理,充分发挥金融货币手段的作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不能设想,先建立商品市场,然后再建立金融市场。目前,中国除了必须建立发达的银行体系以外,建立股票市场可能还不到时候,但建立债券市场的时机已经成熟了,应该在开放商品市场的同时,逐步发展债券市场。这样,有利于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有利于政府通过发行债券弥补财政赤字,减轻中央银行的压力;有利于增加公民的长期财富,减少社会流动资金对市场的冲击。同时,由于债券的利率和还本期限都是事先固定的,不能高价倒卖,有利于防止开放资金市场后可能引起的投机活动。但债券的发行,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派购性的,一种是自由购买的。前一种等于是上缴,后一种才是真正的债券,应当尽可能避免采取前一种形式。并且,要有必要的立法,保障债券持有者的权益。托宾则认为,中国不仅可以开放债券市场,还应当考虑开放股票市场,如何在中国既建立比较完善的资金市场,又不牺牲社会主义原则,是一个需要严肃谨慎对待的问题。
布鲁斯还指出,中国在相当程度上没有劳动力市场,影响着对未来改革目标的考虑。在这种情况下,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必 然要超出西方主要利用金融货币管理的传统手段,市场机制的作用将受到限制。苏联在劳动力的流动方面,比中国灵活一些。这个问题值得中国考虑。
(二)要积极果断地进行价格改革
多数专家们认为,要建立完善的商品市场,必须放开商品价格,改变价格扭曲的状况。为此,必须把结构性物价调整引起的价格上升,与通货膨胀加以区别。这是很重要的。只要不是因为货币发行过多,而是由于经济生活中的某种压力而促使价格上涨,就不是通货膨胀。如某种产品长期价格偏低,需要合理调整价格;粮食歉收引起的粮价上涨;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国内物价上涨。这些都不是通货膨胀。只要合理控制货币供应总量, 把实物产品的价格放开,并不会引起价格的全面上涨。控制价格,关键是要控制三种战略性价格,即资金价格(利率),劳动价格(工资〉和外汇价格(汇率),而不是控制实物产品的价格。 世界银行的经济专家林重庚指出,在中国当前经济增长率较高的情况下,应当抓紧时机,果断地改革物价,核心是改变用行政手段来确定价格的办法,因为任何官员都不可能算出每种商品的价格应当是多少。按照某些社会主义国家已有的经验,用行政手段确定价格,先要用两年时间收集情况,然后再要用两年时间研究才能得出结论,最后还要半年时间才能印出物价表,要付诸实施至少需要四五年时间,早已时过境迁。由此可见,主要用行政手段来调整价格体系,不仅需时甚长,而且很难达到应有的效果。
对于中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中存在的一种商品两种价格的 状况,会上有两种不同的评价:科尔奈认为,商品价格是互相依赖的,一个环节不合理,很快会传到其他环节,一部分市场价,一部分行政价,价格不可能发出准确的信号,很难解决企业“软预算”的问题。而布鲁斯则认为,中国对生产资料实行“双轨制”价格,可能是一种有用的发明。因为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还只有消费品的两种价格,没有实行过生产资料的两种价格。这种办法,有利于从一种价格体系过渡到另一种价格体系,成为由行政官员直接定价,平稳地过渡到市场定价的一种桥梁。但应当意识到,它不是尽善尽美的,最重要的是,实行“双轨制”价格的时间,无论如何不能持续太长。
(三)要实行多样化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
布鲁斯提出,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有制企业对经济发展能起重要的作用,这是应当肯定的,但也应看到,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也有使所有制多样化的必要性。因为,至今还很难证明,一种所有制形式对另一种形式有绝对的优越性。社会主义国家的传统看法,往往是把国有企业当成是最好和最理想的形式,实际上都不是单一的国有制形式,如苏联宪法宣称,只有全民和集体两种所有制,但名词和现实并对不上号。可是,对集体和个体所有制,总是采取轻视和排斥的态度,把集体所有制改造成了大体相当于全民的形式,在管理方法上同国有企业的区别微乎其微。个体经济,在有的社会主义国家,如在波兰的农业中,虽然长期起着主要作用,但往往不是遭到正面攻击,就是被围困起来,希望它有一天会垮台。即使在最容忍时期,最多也只是允许其存在。所以,可以说,在社会主义国家中,至今还不存在比较完善的多样化所有制形式,而这一点实在太需要了。
所有制的多样化,应当既包括国有经济,也包括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很重要的一点,是要给集体经济以充分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地位。对于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既可以采用传统的形式,也可以有新的形式,如实行联合经营和股份制等,会更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中国现在已开始提出并考虑这类问题,是很好的。因为,合理的所有制结构和经营方式,对企业的效益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中国农业改革的突出成就和非国有经济活力增大所取得的效果,已经明显地证明了这一点。阿尔伯特还认为,市场的作用远比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问题更重要,在某些领域实行国有化是必要的,但前提是国有企业也要参与市场竞争,而不能阻碍市场的运转。
(四)要给企业以必要的独立性
专家们提出,国营企业也可以有比较高的效益,必需的条件:一是要赋予企业以必要的独立决策权力。企业不但要有日常经营活动的决策权,而且要有必要的投资决策权。布鲁斯认为,匈牙利经济改革之所以停滞不前,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企业的投资决策权基本上仍然集中在国家手中,并通过直接计划手段加以控制。阿尔伯特比喻说,这种由企业决定日常生产经营,由国家决定发展方向、产品结构和投资的办法,企业管理人员必然是一只眼睛看着上级,一只眼睛看着市场,等于一个人同时追两只兔子。在这种体制下,谁也不可能对企业负责,是不能取得好的效果的。二是要使企业有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不仅在国内同一行业内要互相开展竞争,取消垄断,而且在可能条件下要与国际竞争。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和保护,不使任何一个竞争者受到特殊照顾。企业长期经营不善,应予改组或倒闭。补贴不但对国营企业,甚至对私营企业,都只能是“安眠药”,而不是 “补药”。财政部完全可以把这种钱节省下来。三是要把国有企业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使企业不致因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国家、社会和消费者的利益。
与此同时,要改变政府机构管理企业的职能和办法。政府机构对企业的管理,可以参照跨国公司的经验,主要是:(1)任命总经理;(2)下达明确的目标;(3)监督企业的经营活动;(4)行使奖惩制度;(5)提供必要的资金和作出投资决定;(6)作出长期的协调计划。除此以外,其他什么也不管,让企业自行决定。对国营企业,可以实行董事会制度。董事会应由代表国家利益、职工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三方面的人士组成,其中代表国家利益的人应占多数。为使企业领导人的行为符合全局的利益,他们的工资、奖金应当由国家决定,经营不好的应随时予以撤换。
(五)要建立健全经济信息与经济监督系统
专家们普遍认为,要管好中国这样一个庞大的开放经济,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是刻不容缓的任务。托宾说,我1972 年访华时就曾经作过这样的建议,今天我还要再一次建议。如果没有可靠的统计资料和经济分析作基础,就不能作出准确的经济预测和正确的宏观决策。阿尔伯特也强调,任何国家的经济发展,都是随着信息的发展而发展的,必须把经济信息与经济计划,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离开准确信息所制定的计划,往往都是盲目的计划。
为了保证宏观经济间接管理各种调控手段的有效实施,专家们还提出,必须加强有关的经济立法,建立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和独立的审计系统。没有一个全国一致的会计制度,对企业的经营成果就很难作出准确的评价,社会资源的分配就难以取得良好的效益。没有严格的审计制度,就不可能防止企业的欺骗和违法行为,经济法规也无法得到认真的贯彻执行。
上述几个方面的讨论成果,其中不少对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有一定借鉴和参考价值的。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我们应该坚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在注意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认真总结我们自己实践经验的同时,通过各种方式,继续进行国际经济管理经验的交流,是很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