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31 / 来源:《复兴之路》 / 属性:理论研究-理论文章
改革开放后,中国市场体系发育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一是1978-1991年,在价格改革大步推进带动下,各类市场蓬勃兴起,经济运行机制初步由计划主导转变为市场主导;二是1992-2001年,国有企业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使之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转变,社会经济市场化程度迅速提高;三是2002-2012年,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构建开放型现代市场体系;四是2013年,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攻坚克难,争取到2020年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一、1978-1991年,在价格改革大步推进带动下各类市场蓬勃兴起
1.放开价格带动市场发育
改革开放后,中国价格改革既坚持市场取向,又采取逐步推进的方针。在改革初期,实行先调后放、调放结合、逐步放开、逐步同国际市场价格对接的政策。1984年以前,以政府主动调整不合理的比价差价为主,使各行各业都能得到大体相近的利润水平,兼顾放开价格。1984年以后,则以放开价格为主,能放开的尽量放开。这样做,价格改革可以在保持物价总水平大体稳定(年平均上涨率不超过6%)的条件下推进。同时,抓住机遇,一旦条件允许,让地方大胆放开价格。广州市在20世纪80年代初最早放开蔬菜、水果、水产品、猪肉等价格,结果是“放到哪里活到哪里”。放开价格之初,价格有点上涨,但不久由于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很快就被平抑下来、稳定下来,老百姓拍手称快。放开价格的另一效果是限制老百姓消费的凭票供应逐步被取消。在20世纪70年代,广州市票证最多时达118种,随着商品价格一种一种地放开,市场供应充足,票证一个一个地被取消。广州市在1982年还有48种票证,到1988年就只剩下粮票和糖票两种,不久连这两种票证也被取消了(《广州放开农产品价格——中国价格改革由此开端》,《粤港信息日报》,1988年7月5日)。全国各地随后差不多在几年的时间走了广州市逐步放开价格的路子。从1985年开始,国家放开了除国家定购的粮、棉、油、糖等少数品种外的绝大部分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工业消费品价格也逐步放开。1985年放开了缝纫机、收音机、手表等价格,1986年放开了自行车、电冰箱、洗衣机等7种耐用消费品价格,1988年放开了13种名烟名酒价格。此前,1982年9月和1983年8月先后放开了160种和350种小商品价格。1992年,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改善,政府继续放开大批商品价格,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目录大大减少。其中,重工业生产资料和交通运输价格由原来的737种减少为89种,农产品价格由原来的40种减少为10种,轻工业品由原来的41种减少为9种。从此,中国市场价格体制初步形成了。(马凯:《中国价格改革20年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价格理论与实践》,1999年第1期。)
随着农副产品价格和工业消费品价格的放开,全国各地的农副产品市场包括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纷纷建立并不断扩大,工业消费品市场也越来越繁荣昌盛。
2.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并为市场单轨制后建立了统一的工业生产资料市场
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是中国一个有用的发明。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工业生产资料开始实行价格双轨制,到90年代初顺利向市场单轨制过渡,是中国推进渐进式的市场化价格改革的成功范例。还在中国开始实行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时,1985年9月,在著名的“巴山轮”会上,波兰经济学家布鲁斯就对此给予积极的评价,认为这是中国“一个有用的发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编:《宏观经济的管理和改革》,经济日报出版社,1986年版,第50页)。
中国同一种工业生产资料在同一时间、地点存在计划内价格和计划外价格的情况是1984年开始出现的,1985年后遍及所有产品。据1988年统计,在重工业品出厂价格中,按国家定价销售的比重,采掘工业产品为95.1%,原材料产品为74.6%,加工工业产品为41.4%,其余均为计划外价格即市场价格销售部分。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是在短缺经济环境下,双重经济体制特别是双重经济运行体制并存的集中表现,是双重生产体制和物资流通体制的集中表现。双轨制价格能刺激紧缺物资的增产,鼓励超计划生产,满足计划照顾不到的非国有经济包括乡镇工业企业的原材料等需要,有助于调剂余缺、调节流通,还有助于了解正常的比价关系等。这是实行双轨制价格有利的一面。与此同时,双轨制价格又常常在利益驱动下影响供货合同的履行,助长投机、营私舞弊等行为,这是它弊端的一面。经验表明,如果双轨制价差不那么大,市场价格高出计划价格1倍以内,双轨制价格的积极作用可以发挥得好一些;而如果价差很大,超出1倍,其消极作用就很突出。20世纪80年代中期,实行双轨制价格初期,价差不是很大,据1985年末、1986年初估计,价差在1倍左右,属正常范围。但此后在需求过旺的推动下,很多品种的市场价格高出计划价格1倍多,甚至两三倍,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倒卖生产资料活动猖獗,要求取消双轨制价格呼声很高。1990-1991年,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好转,供求关系趋于缓和,双轨制价差缩小至1倍以内甚至50%以内,党和政府抓住有利时机,对双轨制价格进行并轨,主要并为市场单轨制。这是中国价格改革又一成功实践。
在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实行双轨制过程中和实现向市场单轨制过渡中,中国的工业生产资料市场迅速发展,市场秩序也逐步摆脱了极其混乱的状态。
3.生产要素市场开始建立
在物质产品和服务市场全面发展的同时,生产要素市场也开始起步。最突出的是1990年11月底,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并于12月19日正式营业;深圳证券交易所则于1990年12月1日成立,1991年7月3日营业。从此中国有了自己的资本市场,标志着中国的市场体系建设逐步迈入中高端水平。
二、1992-2001年,各种各类市场向纵深发展,国有企业从行政部门附属物向市场主体转变,市场格局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
1992年,党的十四大作出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决定,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又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将党的十四大确立的改革目标具体化。从此以后,中国市场化改革大步展开,各种各类市场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1.房地产市场逐渐兴起和发展
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初期,城镇干部职工实行的是实物福利分房制度。1994年7月18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为: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改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把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改变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和发展社会化的住房维修、管理市场,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1998年3月,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上任时举行的第一次记者招待会上,将这届政府要干的几件事情概括为“一个确保、三个到位、五项改革”,住房制度改革是这五项改革中的第三项。他说:“住房的建设将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但是,我们必须把现行的福利分房政策改为货币化、商品化的住房政策,让人民群众自己买房子。整个房改方案已酝酿3年多,我们准备今年下半年出台新的政策,停止福利分房,住房分配一律改为商品化。”
到1999年底,全国可售公房的60%以上已经出售给居民家庭,城镇居民住房自有率达到70%,基本上打破了单一的住房公有制,形成了以居民自有产权为主、多种产权形式并存的产权格局;到2001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1978年的7.2平方米增加到21平方米,缺房户占全国城镇总户数的比重也由1978年的47.5%下降到11%。
2001年,为了进一步启动住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实现“十五”计划提出的住宅发展目标,政府提出从八个方面采取措施推动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一是加快立法,依法明晰产权,切实保障购房人的权益。二是加大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的力度,支持职工买房。三是加快开放住房二级市场,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启动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四是进一步改善住房供应,让百姓放心买房。五是全方位扩展住房消费服务,加快市场的运作。六是大力发展住房金融,适应居民住房消费的需求,进一步提高金融对住房市场的支持力度。七是规范发展物业管理业。八是切实改进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为购房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和产权保障。(彭森、陈立等:《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重大事件(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34、637、639、640页)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还可以从以下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字看出:1998年,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2185.3万平方米,而到2001年,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22411.9万平方米,增长近84%。
2.国有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
改革开放前,中国城镇是国有企业或准国有企业一统天下。国有企业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是上级行政部门的“附属物”,生产什么产品和多少产品由上级计划部门下达指令,国家对企业财务实行“统收统支”,对企业产品“统购包销”,政企不分,国有企业不是市场主体和利益主体,国有企业员工端“铁饭碗”、吃平均主义“大锅饭”,严重抑制了企业和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革开放初期,实行放权让利,扩大企业自主权,1981-1992年还探索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但是,这些改革仍然是政企不分,没有很好地转变经营机制,企业仍然不是独立的市场主体。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明确指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指出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因此,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制度创新、向市场主体过渡的新阶段。
由于延续多年的承包制不能促进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反却强化了政企不分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因此,许多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大中型企业陷入困境。1997年,党和政府提出帮助国有企业脱困的任务,预期目标为:从1998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20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到2000年底,这一目标已基本完成。1997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工业企业为16874户,其中亏损的企业为6599户,占39.1%。到2000年,亏损企业减为1800户,减少近3/4。为此付出的代价也不小。3年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脱困,用去银行呆坏账准备金1500亿元以上,技改贴息200亿元左右,还实施债权转股权,共580户,债转股总额4050亿元,并于2000年4月1日开始停息,当年即可减少企业利息支出195亿元。此外,在银行剥离的13万亿元不良资产中,约有一半是国有工商企业的不良贷款。政府在帮助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脱困的同时,进行了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逐步推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努力使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国有企业脱困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进入21世纪后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做强做大和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国有企业通过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破解了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难题。一直以来,经济学原理都认为市场经济只能与私有制相结合,不可能与公有制、国有制相结合。但中国的改革实践却证明,由于我们找到了公司制股份制这一市场经济通行的资本组织形式作为公有制、国有制的实现形式,从而可以做到公有制、国有制同市场经济的结合,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这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划时代的贡献!
3.个体、私营经济开始兴起和发展,并逐渐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改革开放后逐渐发展起来的个体经济和私营企业。个体、私营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天然主体,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天然主体,它们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市场供求关系支配,受商品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和价值规律的调节。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个突出特点。在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被看成异己的力量,受到排斥或限制打击。改革开放前夕,我国几乎是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只留个体经营14万户,从业人员15万人,私营经济则被相当彻底地扫光。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就之一,是在体制内即公有制经济进行改革、引入市场机制的同时,体制外即非公有制经济获得迅速发展,从而使经济改革不但没有带来经济的倒退或停滞,而且使经济日趋活跃、市场逐步繁荣、人民群众不断受益,做到了改革、发展、稳定的统一。
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历史的原因,社会就业压力很大,有上千万人失业。为缓解就业压力,国家开始允许个体经济存在和发展。个体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实践表明,它们能活跃市场,方便群众生活,发挥“拾遗补阙”“有益补充”的作用。随着1992年党的十四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和1997年党的十五大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个体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并逐渐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01年,我国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2433万户、4760万人,注册资金达3435.8亿元。个体经济主要分布在商贸餐饮业、社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个体工商户从事第三产业的户数占总户数的82.6%,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必然不断产生私营经济,这是经济学的常识。所以,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就是默许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但是,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比个体经济要稍晚一些。中国私营经济从20世纪80年代末起步,于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获得快速发展,1992-2001年一直以15%以上的速度增长,其中1993年、1994年、1995年连续3年经营户数增速都高达50%以上。
4.这一阶段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性事件是中国市场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
改革开放前,我国长期实行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排斥市场和市场机制,经济缺乏活力,影响经济增速,逐渐走向短缺经济。物资匮乏,市场供应紧张的局面,凭票供应、排队抢购现象很普遍,人民生活极不方便,严重影响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高。改革开放后,逐步放开各种商品的市场和价格,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每个市场主体都力求扩大商品生产和经营,提高市场占有份额,新产品层出不穷,品种繁多,质量提高。长期短缺的商品如食品、服装、家电、建材等很快就丰富了起来,市场格局首先在消费品市场出现根本性变化,从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即市场上大部分商品供求平衡或者供给略大于需求,消费者主权开始形成并逐步实现。发达国家常见的超市也在中国迅速普及和发展,各种各样商品丰富多彩,令人眼花缭乱,市场呈现一片繁荣景象。
自1995年以来,中国国内贸易局(部)对600余种主要商品供求状况的调查结果表明,从1995年开始,供过于求的迹象已经开始显现。在大部分商品供求平衡的基础上,供过于求的商品的比重已经开始超过供不应求的商品。1995年以后,这一现象不断发展和强化,到1998年上半年,中国消费品零售市场上已经没有供不应求的商品。
三、2002-2012年,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契机,构建开放型现代市场体系阶段
1.外商投资企业逐渐成为我国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1978年起步的改革一直是和对外开放同时进行的。改革开放初期,主要是利用外资,经过持续多年的引进外资,外资企业已越来越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市场主体,在有些领域占1/3甚至占1/3以上。改革开放初期,办经济特区首先也是为了吸收和利用外资。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为经济特区,根据1981年5~6月在北京召开的《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所述,“创办经济特区是为了吸收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扩展对外贸易,加速经济发展,同时在实践中观察与研究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学习与提高参与国际交往的本领,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试验”。1984年5月4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做出决定:开放天津、上海、大连、秦皇岛、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14个港口城市,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此带动整个沿海地带的开放和发展。对14个开放城市,中央主要是给政策,给前来投资和提供先进技术的外商以优惠待遇。但是,吸收和利用外资从一开始就有争论。一些思想保守的干部,总提出所谓的“姓资”“姓社”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邓小平1992年初在南方谈话中专门说道:“对办特区,从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担心是不是搞资本主义。深圳的建设成就,明确回答了那些有这样那样担心的人。特区姓‘社’不姓‘资’。从深圳的情况看,公有制是主体,外商投资只占四分之一,就是外资部分,我们还可以从税收、劳务等方面得到益处。多搞点‘三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引者注),不要怕。……我国现阶段的‘三资’企业,按照现行的法规政策,外商总是要赚一些钱。但是,国家还要拿回税收,工人还要拿回工资,我们还可以学习技术和管理,还可以得到信息、打开市场。因此,‘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邓小平的南方谈话、1992年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使中国吸收和利用外资走上了快车道,直至2014年,中国已连续23年成为吸收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中国家。
到2012年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共计440609个,投资总额32610亿美元,注册资本18814亿美元,其中外方为14903亿美元。在中国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中,有60%左右投向制造业。这使外商投资企业对工业增长的贡献相当突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出口的大幅度增长,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快速增长,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额从1991年的120亿美元上升到2014年的10747.34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从1991年的16.75%上升到2014年的45.9%。2011年,在工业部门总资产中,外资所占比重达23.97%。这些均表明,外商投资企业已是中国相当重要的市场主体,对经济和出口增长、增加就业、上缴税收、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等,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2.对外贸易市场迅速发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使我国加快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
中国改革开放后在吸收和利用外资的同时,对外贸易也快速增长。特别是2001年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到2012年,对外贸易更是大幅度增长。
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只有206.4亿美元,居世界第32位。改革开放后,对外贸易快速发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进一步推动了货物进出口贸易的高速增长。2004年,中国货物进出口贸易总额突破1万亿美元大关。仅仅3年后又翻了一番,于2007年突破2万亿美元大关。再过4年,即2011年,又超过了3万亿美元。2013年,中国货物进出口贸易总额达4.16万亿美元,一举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货物进出口贸易国。2014年,中国货物进出口贸易总额43030.4万亿美元,继续保持世界第一的位置。2015年、2016年因受世界经济低迷影响,对外贸易总额稍微下降,但顺差仍分别达5900亿美元和5048亿美元。对外贸易的高速增长,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2005年、2006年、2007年连续3年,我国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都在10%以上。
3.服务贸易发展迅速,近20年来一直是进口大于出口,逆差扩大
改革开放后,在货物进出口贸易迅速发展的同时,服务的进出口贸易也迅速发展。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的服务贸易规模只有40多亿美元。直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服务贸易的发展步伐才明显加快。2003年,服务贸易总额首次突破千亿美元。此后继续快速发展,到2013年已超过5000亿美元。2014-2016年,服务进出口总额分别为6043亿美元、7130亿美元和8050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6%、17.9%和12.9%。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三的服务贸易大国,仅次于美国和德国。中国服务贸易1982年只占全球的0.57%,2013年则迅速上升到占全球服务贸易的6%。从1995年起,中国的服务贸易开始出现逆差,而且逆差逐步扩大,2013年为1971亿美元,2014年为1599亿美元,2015年为1366亿美元,2016年为2425亿美元。从中国服务贸易结构看,运输、旅游、保险、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费等领域服务贸易进口规模较大,是导致持续逆差的主要原因。随着我国转方式调结构、着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服务进出口贸易在进一步发展过程中的严重失衡现象有可能得到逐步扭转。
4.2005年、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是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重大举措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两类股份。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称为流通股;而同样由上市公司发行但暂不上市交易的股票,则被称为非流通股。非流通股通常占上市公司股票较大的份额。这两类股票持股的成本差异较大,流通股比非流通股持股成本高很多,从而造成两类股东之间利益不协调,既不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进入21世纪后,社会各界一直呼吁要尽快解决这种不合理的股权分置问题。
为解决我国资本市场上存在的股权分置问题,2005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同年8月,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对试点阶段制度安排作了相应的完善。同年9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部门和机构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格式指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业务操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指引》等配套规则,股权分置改革逐步推进。截至2006年底,沪深两市已完成或者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的上市公司共1301家,占应改革上市公司的97%,对应市值占比98%,未进入改革程序的上市公司仅40家,这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这样,困扰我国资本市场十几年的难题就此顺利解决。
四、2013年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攻坚克难,争取到2020年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回顾中国改革开放近40年历史,我们看到,头25年各方面改革蓬勃发展,而2003-2012年改革步伐有所放慢,积累的问题不少。2012年底,党的十八大后重新吹响了改革攻坚的号角。党的十八大在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的同时,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1.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20多年来沿用的基础性作用提法的继承和发展。1992年,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时,明确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那么,为什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代替原来的基础性作用呢?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原因。
第一,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2002年,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2012年,党的十八大更进一步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可以看出,20年来,对市场机制作用的认识是逐步深化的。新的提法即“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比原来“起基础性作用”的提法,能够更加确切和鲜明地反映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支配作用,反映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的内在要求。
第二,这是经济体制改革实践发展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后,在市场化改革推动下,比较快地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还不完善,还存在不少体制性弊端,突出地表现在政府直接配置资源过多,政府对社会经济活动干预过多,存在多种形式的行政垄断,一些部门在非自然垄断环节阻挠竞争;政府对市场和价格的不当干预妨碍全国统一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形成,对非公有制经济实施某些歧视性政策,也妨碍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形成和完善;政府对宏观经济的管理还不完善,对市场的监管不到位,对公共服务、保护环境、社会治理也远未到位;等等。为了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提法,代替“基础性作用”的提法,有利于改革的攻坚克难,争取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第三,可以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意味着不重视政府的作用,而是更有利于明确政府的职能,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我们认为政府的职能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要搞好宏观经济调控,保证宏观经济稳定运行,防止大起大落,这是专属中央政府的职能。二是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政府主要是裁判员而不是运动员,即使对国有企业也要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三是要做好公共服务,这方面现在做得很不到位,需尽快补上。四是完善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和全面进步。五是保护环境和生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
2.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改善营商环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此后,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良好成效。最突出的表现是,微观市场主体特别是新设企业快速增长。2015年,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14798万户,其中,企业4439万户,比2014年增长21.6%,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1.2万户,比2014年平均每天1万户又有增加;2016年,全年新登记企业增长24.5%,平均每天新增1.5万户,而改革前平均每天6900户。世界银行2015年、2016年的《营商环境报告》显示,这两年中国营商环境排名都比上一年提前6位,2015年,在189个经济体中,中国排在第84位,表明中国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3.深化价格改革取得新进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时,要求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此后,党和政府从多方面推进价格改革并取得新的进展。首先,一批商品和服务价格已陆续放开,中央政府管理的近60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已放开或下放,全部农产品、绝大多数药品、绝大多数专业技术服务价格都已交由市场定价。中央直接定价项目仅剩约20项,比2001年减少80%左右。其次,一些重要领域,如电力、成品油、天然气铁路运输等领域,价格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输配电价改革已由深圳电网扩大到其他省域电网,跨区跨省输电价格全部放开,到2016年底,已提前一年实现了输配电价格改革在首级电网的全覆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工商业销售电价大幅下调;成品油销售价格已基本上实现市场化;非居民用天然气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顺利并轨,到2016年底,占消费总量80%的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已经由市场主导形成;胡祖才:《纵深推进价格改革提升价格监管水平以优异的价格工作实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价格理论与实践》,2017年第1期。铁路货运价格基本理顺,并建立了上下浮动的灵活调整机制。再次,居民阶梯价格制度逐步推开,阶梯气价制度在13个省份50个城市实施,阶梯水价制度在26个省份275个城市实施,阶梯电价制度除了新疆和西藏以外,其他地方全部建立。最后,地方价格改革同步加速,平均减少定价项目50%以上,上海、北京等11个地区已经完成地方定价目录修订。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今后改革的六大领域: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完善环境服务价格政策,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可以预期,价格改革今后将进一步深化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