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6 / 属性:媒体报道-报纸文章
1978年底,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历时36天的中央工作会议。会议期间,广东省委书记习仲勋在发言中提出,希望中央能给广东更大的支持,多给地方处理问题的机动余地,允许广东吸收港澳华侨资金以及开展“三来一补”等。习仲勋的意见得到与会者的赞同和支持。随后,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我国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
习仲勋回到广东,向省委常委传达了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1979年1月8~25日,广东省委在广州召开四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这次会议明确提出,要利用广东毗邻港澳的有利条件,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搞补偿贸易,搞加工装配,搞合作经营。会后,省委领导人分头到下面调查研究。调研的结论是:一定要根据广东的特点,充分发挥优势,要求中央给广东放权,让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先行一步。
4月5~28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主要讨论经济调整问题。习仲勋和王全国代表广东参加了这次会议。习仲勋在会上提出:“希望中央给点权,让广东先走一步,放手干。”在会议期间,习仲勋向邓小平提出希望中央下放若干权力,让广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有较多的自主权和机动余地;允许在毗邻港澳的深圳、珠海以及属于重要侨乡的汕头各划出一块地方,单独进行管理,作为华侨、港澳同胞和外商的投资场所,按照国际市场的需要组织生产,初步定名为“贸易合作区”。邓小平非常赞同广东富有新意的设想。他敏锐地看到这种做法是一种新思路,是我国实施开放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经过中央工作会议讨论,8月13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有“试办出口特区”一节,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试办特区,还确定,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授权广东和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
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试办出口特区是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开端和重要突破,为下一步兴办经济特区推动改革奠定了重要基础,积累了重要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