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7 / 来源:《王梦奎文集》 / 属性:回忆述评-亲历自述
【背景介绍】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勾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规定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第一个总体设计,是20世纪90年代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也是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一座重要的里程碑。
【人物简介】
王梦奎,1938年出生,经济学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全国人大常委。1938年4月生,河南温县人。196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曾供职于《红旗》杂志编辑部和第一机械工业部。改革开放以来担任过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经济组副组长、研究员,国家计委专职委员、国家计委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1990年7月至1998年3月任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主任。1998年3月至2007年6月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五届中央委员。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的研究。参加过党和国家许多重要文件,包括党的十三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报告,以及十三大以来许多次中央全会重要决定的起草工作。在80年代和90年代,长期参与或者主持(1994—1998年)起草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主持过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规划和经济体制改革方面许多重要课题的研究。出版有多种经济学和其他方面的著作,包括《两大部类对比关系研究》(1983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1988年)、《中国经济的回顾与展望》(1993年)、《世纪之交的中国经济》(1997年)、《王梦奎文存》一至六卷(2001年)、《王梦奎自选集》(2003年)、《王梦奎随笔》(2005年)等。编辑有《怎样写文章》和多种专题研究论文集。主持过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中日经济知识交流会等重要国际交流活动。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第一个总体设计,也是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一座重要的里程碑。参加《决定》起草工作的经历,给我留下难忘的记忆。
当时经济改革已经进行了15年。虽然改革在实质上一开始就是朝着逐步扩大市场机制作用的方向走的,但此前并没有明确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经济改革进入新阶段的标志。在党的十四大以后,为了推进改革,各方面都希望能够再进一步,抓紧制定总体规划,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一个更为具体和完整的说法。这确实是必要的。当时的情况是:一方面,经过10多年的改革,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迅速扩大,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格局逐步展开,我国已经具备了实现改革的全局性整体推进的条件;另一方面,由于经济体制改革是渐进的,往往是从局部试点逐步推开,虽然在许多方面都有明显进展,但一些重要领域的改革滞后,成为经济体制链条上突出的薄弱环节,影响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健康发展,迫切要求改革的综合协调和全局性整体推进。这就需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行总体设计,需要强调体制和政策的规范化。改革实践经验的积累,加之理论上的探索和对国外情况的广泛了解,也使我们能够根据中国国情并且借鉴国外的经验,进行这样的总体设计。
根据党的十四大精神,中央政治局1993年5月决定,下半年召开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讨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并做出相应决定。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批准,5月底组成25人的文件起草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起草组组长是温家宝同志(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秘书长),副组长是曾培炎同志(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和王维澄同志(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起草组成员包括何椿霖(国务院副秘书长)、郑必坚(中宣部副部长)、张彦宁(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孙琬仲(全国人大法工委委员)、高尚全(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委员)、王梦奎(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桂世镛(国家计委副主任)、郑新立(国家计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李剑阁(国家经贸委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仕元(国家体改委副主任)、曾国祥(国家体改委综合规划司副司长)、陆百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部长)、刘国光(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张卓元(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所长)、项怀诚(财政部副部长)、傅芝邨(财政部部长助理)、段应碧(农业部农村研究中心主任)、傅丰祥(证监会副主席)、罗元明(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周小川(中国银行副行长)、赵海宽(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徐匡迪(上海市副市长)。据我所知,地方领导同志参加中央全会重要决定的起草,徐匡迪同志是第一人。自此以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和许多次中央全会决定的起草,都有地方领导同志参加,徐匡迪同志任上海市市长期间还参加过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中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起草工作。这里所列起草组名单,和后来通行的按职位高低排序的方法不同;当时起草组并没有明确而严格的排序,这是我根据手头保存下来的一份起草组名单写下的。没有列入这份名单但参加起草工作的,还有外贸部的年轻人张松涛,是李岚清同志(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推荐的。起草组集中在北京西郊玉泉山工作。5月31日,起草组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江泽民总书记在会上讲话,就文件起草的意义、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需要着重回答的问题,提出许多原则性的意见。温家宝同志对起草工作提出要求,强调《决定》在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要比党的十四大前进一步,在推进改革的政策措施上要有突破,长远目标要明确,起步要扎实。
起草组于5月31日下午、6月1日和6月2日全天,结合经济改革和发展实际,就文件内容和框架进行了两天半的讨论。大家一致拥护中央的决定,都感到责任重大,也知道难度不小。要把党的十四大确定的改革目标具体化,勾画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绝不是轻而易举的事。为了准确把握现阶段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和进程,起草组明确提出,起草工作要力求做到:既要大胆解放思想,又要坚持实事求是,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有一个比较完整的总体设想,又要紧紧抓住当前改革和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重点突破;既要体现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吸收和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又要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总结我们自己的实践经验;既要反映抓住时机、加快建立新体制的紧迫性,又要考虑到建立和完善新体制需要一个发展过程,注意到它的渐进性;既要有一定的思想高度,又要能指导实际工作,便于操作。应该说,这是很高的要求。后来5个多月的起草工作,大家都是努力按这样的要求做的。
经过两天半的讨论,初步确定了文件的框架和写法。共分10个大的部分,每个部分写若干条。这个大的框架,后来一直没有改变过。至于每个部分写多少条,以及每一条的具体内容,是在起草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采取这样的构架和写法,是考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个复杂的系统,文件涉及面很广,头绪纷繁,这样做便于剪除枝蔓,勾画出一个比较清晰的轮廓,突出每一条的“干货”。此前和此后的一些中央全会决议,都采用过这种表达形式。
起草工作的程序,是按照大的框架设计,分成若干小组,分工负责;每个部分写哪几条,以及每一条的具体内容,先由各小组根据全体会议讨论的意向提出初稿。我和陆百甫、李剑阁是综合组,负责第一部分和最后一部分。各小组写出初稿后,由王维澄同志主持,进行初步综合并统稿,然后提交起草组全体会议讨论修改。参加综合和统稿的是我和桂世镛、刘国光、王仕元、陆百甫、李剑阁。全体会议的讨论修改,都是温家宝同志主持的。
起草工作的进度要求,是按照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召开的时间倒推确定的。6月10日以前分组写出详细提纲,11日至12日对提纲进行综合,14日至15日讨论提纲。一直到下发征求意见,每一步都有明确的时间要求,都是很紧迫的。经过半个多月紧张的工作,我们拟定了《决定》的提纲,报请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审议,我根据起草组的安排起草了关于提纲的说明。6月26日,江泽民同志主持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提纲,王维澄和我列席,他做关于提纲的说明,我宣读提纲。《决定》提纲分10个部分,共50条,9000多字。关于《决定》提纲的说明兼具汇报和请示的性质。关于文件的时限,在提纲的说明中提出,按照党的十四大确定的改革目标,要着重解决在20世纪末初步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问题。虽然也需要有长远考虑,但着重点是初步建立新体制,时间是20世纪最后7年。这一点得到认可。为了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少走弯路,避免大的反复,希望中央财经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文件大的框架,写这么10个部分行不行?这10个部分所列的基本观点行不行?最后这两个问题得到肯定的答复。关于提纲的说明中还提出,起草组在提纲讨论过程中遇到不少理论、体制和政策问题,多数是文件难以回避的,需要继续深入研究,也希望听听领导同志的意见。例如:(1)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的产权关系,可不可以划分为企业的法人所有权和国家的终极所有权?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可不可以实行分级所有,例如属于中央的和属于省/市的?(2)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是改革方向,要不要规定实施步骤?要不要明确规定承包制改为利税分流以及改革的时间表?(3)企业改组为公司制,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实行经理负责制后,企业党委和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的地位和作用如何规定?(4)发展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必然得出劳动力是商品的结论,可不可以这样提?(5)财政体制改革要不要明确规定,财政包干制改为分税制,并且定出明确的时间表?(6)金融体制改革要不要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按经济区设置,取消省及省以下人行设置,并且把专业银行改为商业银行的实施步骤?(7)如何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构建新的宏观调控体系?计划、财政、金融这几个宏观调控手段和综合经济部门的关系如何规定?国家计划的职能怎样具体规定?(8)中央和地方的经济管理权限如何具体界定?(9)根据形成平等的市场竞争的需要,可否提“改变按所有制性质制定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状况,对多种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这要求取消按经济成分确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现在是否能够做到?(10)对于多种经济成分和市场竞争中产生的收入分配悬殊及亿万富翁的问题如何加以解决?单靠税收能否解决这个问题?(11)要不要专写一条政治体制改革?这些问题只是列举,实际上《决定》提纲讨论中所涉及的问题绝不仅是这些。这里所列举的问题,有些起草组已经有倾向性意见,有些是起草组觉得还把握不准,都希望领导同志给予指示。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原则同意《决定》提纲,对于起草组提出的问题,有些给予了肯定性答复,更多的是要继续研究而后定。在文件起草早期召开的这次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非常重要,提纲获得认可,文件的基本面貌大体就定下来了。以后虽有不断补充和修改,但基本思路和大的框架没有变过,这使文件起草省力不少。
从6月下旬开始,起草组用2个多月时间,根据提纲写出《决定》初稿,并反复进行讨论修改,先后完成了第一稿、第二稿和第三稿,于9月9日将第三稿提交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的意见,9月20日,修改后提交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根据中央政治局讨论意见又做了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于9月底下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军队各大单位征求意见。中共第十四届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中央党、政、军各部门负责同志,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大军区的党委负责同志,都参加了对《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讨论,并向中央写出报告。总共收到138份报告和修改意见,包括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2个部门和16位老同志的。这些报告和修改意见,都转到文件起草组认真阅读和研究。各方面对《决定》征求意见稿给予充分肯定,也以极其认真负责的精神,对稿子大到框架结构、内容表述,小到遣词造句和标点符号,总共提出1050多条修改意见。与此同时,10月中旬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先后召开党内老同志、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以及无党派知名人士、经济理论界专家学者共三个座谈会,通报情况并征求对《决定》的意见。还听取了正在中央党校学习的省部级领导干部的意见。之后起草组集中6天时间,认真研究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做了270多处修改。在此期间,我根据起草组的安排,起草了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稿。
《决定》提纲是10个部分,共50条。后来10个部分一直没变过,但9月9日提交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的稿子是56条,9月20日提交中央政治局讨论的稿子是54条。经过反复修改补充和整理归纳,9月底下发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和提纲的构架一样,除开头和结束语各一段简短的文字外,分10个部分,共50条。第一部分是总论,讲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勾画了一个基本框架,指出推进改革需要注意把握的要点,这些要点实际上也是对以往改革经验的总结。从第二部分到第五部分,可以说是分论,分别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建立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阐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几个主要方面。第六部分到第九部分,是4个专题,分别讲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对外经济体制改革、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以及加强法律制度建设。最后一部分,讲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问题,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政治保证。这样10个部分,构成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蓝图。
从全国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来看,各方面都认为这份稿子在理论和政策上有突破,思想性和指导性都比较强。综合各方面的积极评价,主要是以下四点。
一是把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具体化和系统化,是继续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二是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基本经验并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回答了改革实践中提出的许多重大问题;三是完整阐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内容和相互关系,指明了企业改革的方向,对转变政府职能和建立宏观调控体系做出了明确部署,特别是明确了财政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四是强调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解决许多极其复杂的问题,提出了积极而又稳妥地全面推进改革的方针。这些认识,今天都已经成为常识,但在当时是来之不易的。回想在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以前,人们对市场经济还知之甚少,要不要搞市场经济还有争论,过了1年时间,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有这么广泛的共识,这是多么大的变化啊!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也有一些单位和个人反映:稿子在有些方面理论高度不够、新意不多;涉及面宽但有的部分内容不够充实;有的规定比较有原则性,操作性不够强。这些意见我们在修改过程中都认真考虑了。也有人认为,后5个部分突破不多,建议把第六部分到第九部分合并成一个部分。这个意见未被采纳,因为,虽然这几个领域一些带共性的问题在前5个部分已经讲了,但还有不少特殊性问题是前5个部分无法概括的,有必要单列出来。而且,讲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没有这几个部分是不完整的。何况,这几个部分也有不少新意。
11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起草组关于各方面对《决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修改情况的汇报,并进行讨论。这次会议还讨论通过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稿。起草组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的意见对《决定》征求意见稿做了修改。11月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对这一修改稿进行讨论,原则同意并决定修改后提交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算起来,提交全会讨论的《决定》草案,是第八稿。当时起草组有同志开玩笑说,七搞(稿)八搞(稿),总算搞出来了。至于在起草组工作过程中,反复研究讨论、字斟句酌,究竟有多少稿,那就无法统计了。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是1993年11月11日至14日举行的。我作为中央候补委员出席了这次全会。我参加了两个半天的小组讨论,其余时间是参加起草组的工作。在全会期间,起草组根据分组讨论的意见又对《决定》草案做了近百处修改。如果考虑到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已经在自己所在的地区或部门发表过意见,许多意见已经被提交全会的《决定》草案所吸收的话,近百处修改还是不算少的。经这样的修改后,又将改样返还各组讨论,根据讨论意见又做了少量修改,经中央政治局决定,提交全会表决。全会表决是全票通过,全场响起热烈掌声。11月14日当天播发全会公报,11月17日《决定》全文公开发表。事前充分酝酿讨论,达成共识,正式会议上比较容易通过,这是中国决策的一个特点和优点。
通过《决定》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全体会议是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全会闭幕后中央政治局常委和起草组同志合影留念,并对大家的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起草组全体同志也合影留念。我保存着这两张照片,成为珍贵的纪念。
全会闭幕后,全国掀起学习和贯彻《决定》精神的热潮。根据中宣部的安排,1993年12月25日,我在由中宣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解放军总政治部和中共北京市委联合举办的报告会上做报告,讲《决定》的起草经过和重要贡献。新华社当天发了消息,次日各大报都做了报道。《人民日报》的标题是《王梦奎在中宣部等举办的报告会谈学习〈决定〉体会——实现现代化有赖于两个根本性转变》,这里所说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是指我在报告里强调的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光明日报》的标题是《王梦奎谈〈决定〉理论上的重大发展》。我还应邀在全国政协、中央党校、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国防大学、军事科学院和北京市委等单位做过关于《决定》的报告,总共有10多场。这些报告使我比较多地记下了当年《决定》起草的情况,否则许多事情今天很可能遗忘了。
顺便说一件和《决定》有点关系的国际交往的事。全会闭幕不久,老挝人民革命党主席兼政府总理坎代·西潘敦率党政代表团访华,我根据中联部的安排,12月4日在钓鱼台向他介绍中国经济改革和刚闭幕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他回国后即通过外交途径(老挝外交部和中联部是合一的),邀请我访问老挝,向老挝高级干部做报告。我于1994年3月26日至4月4日访问老挝,受到很高的礼遇。3月28日,坎代·西潘敦亲自主持报告会,我做了两场报告:上午讲的题目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下午讲的题目是《中国的经济改革》,对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做了系统介绍。当时老挝党刚开过五届八中全会,全体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以及各部部长、各省省委书记都参加了报告会,表现出对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经验的极大兴趣。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的重大贡献,从而也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经济界和理论界对此有许多研究和评述,我也写过几篇文章,这里不再说。在我个人参加《决定》起草工作过程中,印象最深刻、至今还能清楚记忆的是以下几点:一是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并且强调两点:其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其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决定》的起草,一开始就是以这两个基本论断为指导来设计各个方面的改革方向和措施的。9月9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决定》第三稿时,提出需要提纲挈领,勾画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使人能够一目了然。我和陆百甫、李剑阁经过反复推敲琢磨,拟了一份初稿,写在提交9月2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的稿子中,成为《决定》第(2)条所概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这个基本框架,是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下,由现代企业制度、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和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么几个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主要环节构成的有机整体。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讲话中说:“这次全会决定所勾画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虽然还需要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和继续完善,但有了这个基本框架,可以增强我们对改革工作指导的预见性,使改革更加富有成效。”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香港有的报刊曾经揣测,说三中全会将“不再提以公有制为主体”,后来看到《决定》不仅明确“以公有制为主体”,而且强调“必须坚持”,于是有的报刊就以《中共仍不愿放弃公有制》为题发表文章,又胡乱揣测说,在三中全会上“改革派未获全胜”。其实,在《决定》起草和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据我所知,并没有人提出要放弃以公有制为主体。恰恰相反,大家对于如何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问题给予很大关注。
二是关于现代企业制度。这个问题,《决定》开始起草时就提出来了,但直到提交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之前还在讨论和修改,三中全会上也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可以说,这是《决定》起草和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各方面讨论最多、起草组费功夫最大的问题。这也说明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难点所在,但经过反复讨论还是达成了共识。《决定》第(4)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并且界定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明确指出进一步改革的要求。要点是明确产权关系,即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原先考虑,企业对国有资产是占有和使用,和归属意义上的所有权不同,所以一直到下发征求意见稿,用的都是“企业法人财产支配权”的提法。在讨论和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国家体改委等单位认为这个概念表述不清,而“法人财产权”有比较科学的界定,与国家所有权有严格区别;采用“法人财产权”的概念,既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所规定的企业经营权相衔接,又可以充实企业经营权的内容,有利于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符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这些意见受到江泽民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江泽民在国家体改委副主任洪虎关于这个问题的意见上批示:“言之有理有据,值得我们再研究一下。”起草组经过认真讨论,并于11月3日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请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经讨论采纳了“法人财产权”的提法。这对之后的企业改革起了积极作用。
三是关于市场体系建设。《决定》第三部分讲市场体系建设,根据当时经济体制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强调“当前要着重发展生产要素市场”“尽快取消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关于生产要素市场,《决定》强调:“当前培育市场体系的着重点是,发展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等。”这里,经过很多次讨论才确定下来的,是关于“劳动力市场”的提法。从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党的十三大直到党的十四大,正式文件使用的都是“劳务市场”的概念。从理论上说,这个问题应该是很清楚的,劳动者出卖的只能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或者劳务,因为劳动或者劳务是在劳动者和雇佣者交易行为发生后才进行的,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精辟的分析。单纯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条件下自不必说,经济改革和发展市场经济以后之所以回避“劳动力市场”的提法,顾忌的是,说劳动力是商品,和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相矛盾,担心引起政治上的不良影响。在讨论和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和劳动部等部门和其他一些同志建议,把“劳动就业市场”改为“劳动力市场”,认为这是生产要素市场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根据起草组分工,高尚全、张卓元、郑新立同志是负责起草“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这一部分的,高尚全同志就这个问题写了一份报告,江泽民总书记把这份报告批印给中央政治局常委各同志。在11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时,起草组也请示了关于“劳动力市场”的提法。经过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决定采纳这个提法。这表现了理论上的彻底性。
四是关于宏观调控。《决定》明确规定要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中央领导同志在讨论《决定》稿时多次强调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性,说没有制动器的汽车是不能开的。《决定》征求意见的一个突出贡献,是关于财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规定。财税体制,主要是从财政包干制改为中央和地方分税制。金融体制,主要是加强中央银行的职能,实行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分开,以及汇率并轨。我国政府肩负着重大的经济和社会责任,而当时由于多年实行权力下放和财政包干制度,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降到20%以下,中央财政占国家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降到40%以下,在世界上都是比较低的,已经影响到政府宏观调控职责的履行。金融秩序的混乱助长了通货膨胀,已经危及经济的健康发展。实行分税制和金融体制改革,都涉及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在《决定》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十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要给省一级宏观调控权。这个意见没有被采纳,因为宏观调控有特定的含义,是指通过调控达到经济总量的平衡,宏观调控权,包括货币的发行、基准利率的确定、汇率的调节和重要税种税率的设置和调整等,必须集中在中央政府,不能实行中央和省、区、市两级调控。当然,我们国家大,人口多,地区发展不平衡,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从来都是国家政治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更需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权限,赋予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政府必要的经济管理权力。《决定》在关于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部分,有一条是专讲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当时实行分税制,中央财政收入比重分几年逐步提高到57%左右,是国务院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反复磋商才确定下来的。这样大的利益关系调整,虽然在有些地方经过激烈的争论和艰苦的“谈判”,但这些地方终究还是服从了中央的决定,后来改革方案的实施也比较顺利,说明地方是顾全大局的,也说明中央领导是强有力的。
《决定》的起草工作,是和深入的调查研究结合进行的。在成立起草组的同时,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有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参加的16个专题调研组,分别就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指导思想和目标、现代企业制度、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所有制和国有资产管理、市场体系和运行机制、投资体制、财税体制、金融体制、价格改革、社会分配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农村改革、科技和教育改革、对外经济体制,以及法制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调研。调研组由有关部委牵头,各组都由一名副部长亲自抓,总共有300多人参加。从6月下旬到8月上旬,起草组多次和调研组一起研究讨论专题调研问题,听取调研组介绍情况,交换意见。这些会我全部参加了,总的印象是:综合部门,像财政和金融,讲得深些;专业部门往往反映本部门的诉求和部门间的矛盾,但也提供了不少鲜活具体的情况和分析,对起草工作很有好处。这些专题调研为起草组提供了丰富的背景材料,许多好的意见被《决定》征求意见稿吸收了。此后多次起草中央重要文件,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和中央全会的重要决定,都会组织专题调研,形成一个好的传统,对文件起草和科学决策有很大帮助。
《决定》的起草工作,是和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改革的重大决策同步进行的。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党的十四大精神,针对当时存在的货币投放过多和金融秩序混乱、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膨胀、财政困难、经济发展瓶颈制约强化,以及通货膨胀加速等急需解决的问题,于1993年6月24日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采取16条重大措施。中央在采取这些措施的时候,强调要着眼于加快改革步伐,从加快新旧体制转换中找出路,把改进和加强宏观调控、解决经济中的突出问题,变成加快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动力。中央的果断决策对于发展和改革起了重要作用。财税体制、金融体制、外贸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方案的研究与制订,是和《决定》起草同时进行的,其成果都被及时地吸收到《决定》征求意见稿里,充实了《决定》内容。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闭幕之后,国务院立即于11月27日召开全体会议,讨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我在会上就李鹏总理在即将召开的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上的报告起草情况做了说明。12月1日,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召开,李鹏总理在报告中就1994年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做出全面部署。国务院在很短的时间内,于1993年12月15日、12月25日和1994年1月11日,分别发布《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些重要的改革方案,是党的十四大以来一年多实际工作的成果。改革方案的研究,许多是朱镕基同志亲自主持的。《决定》所规定的改革措施,有不少实际上是对酝酿得比较成熟的方案的确认,这使《决定》多有新意并且能够对推进改革发挥实际作用。我当时参加了党中央和国务院许多这方面的会议,知道改革的紧迫性和工作的艰巨性,也看到党中央和国务院推进改革的决心和魄力之大。像财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这样大的利益关系调整,绝不是几个起草文件的人能够做到的;即使设计了方案,如果没有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力领导,改革也是难以推行的。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我列席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讨论《决定》提纲和《决定》征求意见稿的多次会议,深感中央不仅高度重视,而且对实际情况和改革所面临的困难有清楚的了解。讨论都是不尚空谈而很务实际的。来自各方面的不同意见能够得到反映,一时难以决定的问题容待继续研究后再做讨论,文件起草过程也是不断集中正确意见和统一思想认识的过程。中央领导同志对于文件起草的难处有深切理解,所以多有体谅且并不苛责。起草组同志都有高度责任感,工作是严肃认真的,内部讨论是各抒己见和畅所欲言的。这些都营造了很好的工作氛围,使每个人在起草工作中都能发挥聪明才智,并且在起草工作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本文根据受访者提供的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第一个总体设计——参加起草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回忆》的文章改编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