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7 / 属性:政策法规-政策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营大中型企业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柱和骨干力量,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增强企业的活力,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既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是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关键所在,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
附件:
国务院关于重新组建交通银行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草案)》的议案
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启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股份制是过去三十年中最成功的改革之一(上)——厉以宁谈股份制
李振宁:股改做了最坏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