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8 / 来源:法律图书馆 / 属性:政策法规-政府公报
——2000年12月27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盛华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情况。
一、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三年目标基本实现
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一中全会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2000年底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尽最大努力实现这一目标。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二次和三次会议都对实现三年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
1997年中央提出三年目标时,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806.5亿元,大中型亏损企业6599户,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整体亏损。三年改革与脱困的第一年即1998年,我国遭受了亚洲金融风波的冲击和特大洪涝灾害的袭击,国民经济遇到严重困难。国有企业在经受住严峻考验、为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作出贡献的同时,生产经营困难进一步加剧,前5个月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出现净亏损,尽管下半年开始有所好转,但全年实现利润只有525亿元,比1997年下降34.9%。面对这种局面,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认真落实国家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大改革和脱困的工作力度,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改善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企业经济效益逐步回升。1999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997.9亿元,比1998年增长90%,创五年来的最好水平。东北老工业基地作为重点脱困地区,这一年也出现转机,辽宁、吉林在连续四年亏损之后实现整体扭亏为盈。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
2000年是实现三年目标的最后一年,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1-10月,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1839亿元,同比增加1.6倍。从地区看,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有30个整体盈利。从行业看,在重点监测的14个行业中,轻工、纺织、机械、冶金、石油化工、建材、烟草、有色金属、电子、黄金、医药、电力等12个行业实现利润都有不同程度增加,煤炭和军工行业净亏损明显减少。从重点脱困对象看,6599户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已减少4098户,这些企业有些实现了扭亏为盈,有些通过关闭破产退出了市场,还有的被兼并或进行了改制。预计到2000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可达到2300亿元左右,将比1999年增加1.3倍,比1997年增加1.85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绝大多数行业都可以做到整体扭亏或盈利增加;6599户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可减少65%左右。
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国务院确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百户试点企业,以及各地选择的试点企业,共计2700户,绝大部分实行了公司制改革。列入520户国家重点企业的514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工业企业的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和实现利税分别占全部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62.8%、67.4%和68.4%。中央提出的到2000年底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主要是指这些企业。在这514户企业中,有430户进行了公司制改革,占83.7%。其中282户企业整体或部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制企业初步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已基本形成,在实现政企分开、转换经营机制、加强科学管理等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特别是一批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按照国际惯例进行资产重组后,得到国际投资者的认同,在国际资本市场成功上市,为这些企业加快改革和发展创造了条件。
在积极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与脱困的同时,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并把“放小”与“扶小”结合起来,促进了国有小企业的机制转换和经营状况的改善。据统计,2000年前10个月,国有小企业实现利润9.94亿元,后两个月实现利润继续增加,从而结束连续六年净亏损的局面。
上述情况说明,经过三年的艰苦努力,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央提出的三年目标已基本实现。这一成绩来之不易,是国有企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中央一系列方针、政策,不断深化改革,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的结果。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实现三年目标,只是一个阶段性成果。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国家采取的重大政策措施,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好转,对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的大幅度增长,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国有企业总体盈利能力仍然不强,脱困基础还不牢固,在一部分亏损企业脱困的同时,又出现了一批新的亏损企业;企业退出市场的通道不畅,优胜劣汰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相当一批应该退出市场的企业还没有及时退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公司制改革不够规范,经营机制尚未根本转换;管理落后、纪律松弛的现象比较严重,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生产技术水平低,结构不合理,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因此,巩固和扩大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成果,进一步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加快发展的任务仍然相当繁重。
二、实现三年目标的主要措施和所做的工作
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三年目标,是中央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刻提出来的,是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年来,围绕实现这一目标,着眼于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国家采取了兼并破产、债权转股权、技术改造贷款贴息等一系列力度很大的政策措施,对国有经济布局和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应该淘汰的淘汰,能够救活的救活,需要做大的做大,必须提高的提高。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各项政策措施,把改革、脱困同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三年目标的实现。
(一)改善宏观经济环境,加快结构调整步伐。
国有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是在我国商品短缺状况基本结束,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形势下进行的。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进一步加重了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中央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扩大国内需求,大幅度提高出口退税率,多次降低银行利率,严厉打击走私和骗取出口退税行为,依法开展反倾销行动,整顿市场秩序,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大大改善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外部环境。
针对结构不合理,低水平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的情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了产业政策的实施力度,进行总量调控和结构调整,制止重复建设,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依法关闭质量低劣、污染环境、浪费资源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厂小矿。为突破重点难点,带动全局,国家选择结构调整任务最重、脱困难度最大的纺织行业作为突破口,加大政策支持和工作力度,提前一年实现了压锭、减员、扭亏的三年脱困目标,扭转了连续六年严重亏损的局面。纺织行业率先脱困,为其他行业摸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借鉴纺织行业的成功做法,以煤炭、冶金、制糖行业为重点,进行总量调控和结构调整,取得了明显成效。煤炭行业已将国有重点煤矿下放地方管理,已累计取缔和关闭非法及不合理的小煤矿4.3万处,压缩产量3.2亿吨;冶金行业2000年关闭了103户小钢厂,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压缩长线产品;制糖行业计划关闭150户小糖厂的工作已经展开,全国14个糖精厂中需要关闭的9户目前已进入关停实施阶段。通过调整,这些行业的产品结构得到优化,供求关系得到改善,产品价格止跌回升,经济效益明显好转。2000年前10个月,纺织行业实现利润211.98亿元,同比增加1.57倍;煤炭行业减亏9.6亿元,亏损同比下降22.2%;冶金重点大中型企业实现利润110.8亿元,同比增加2.27倍;制糖行业实现利润4.2亿元,结束了连续三年亏损的局面。其他行业也都有不同程度的进展。广大企业干部职工转变观念,以市场为导向组织生产。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工业生产稳定增长,产销率逐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有了明显改善。1998年、1999年和2000年1-10月,工业增加值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8.9%、8.5%和11.6%,产销率分别达到96.52%、98.15%和97.27%。
(二)加大减员增效力度,建立企业的市场退出机制。
为解决一些早已失去竞争能力的企业退出市场的问题,国家通过核销银行呆坏帐准备金,推动企业的兼并破产工作,建立企业的市场退出通道。在前几年试点的基础上,从1999年开始,对核销银行呆坏帐准备金的使用办法作了改进,突出重点,将银行呆坏帐准备金集中用于纺织、煤炭、有色金属、冶金、军工等重点行业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的破产、关闭。1998年以来,全国共计批准下达企业兼并破产项目1718个,其中,大中型项目1504个,共需核销银行呆坏帐准备金1261亿元。一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和资源枯竭的矿山退出了市场,消除了亏损源。初步匡算,通过兼并破产,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可减亏300亿元左右。
富余人员多,是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必须实行下岗分流、减员增效。这几年,一方面加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的力度,把多余的人员减下来;另一方面,为保持社会稳定,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并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和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进入再就业中心的下岗职工,96%以上领到了基本生活费。近三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约2100万人,通过多种途径,已经减少了1500万人,其中1300万人实现了再就业。
(三)实施债权转股权,改善资本结构。
结合国有商业银行集中处理不良资产的改革,国家确定把国有商业银行对国有企业的部分债权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但对实施债转股企业的条件作了严格规定:只限于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技术水平先进、管理基础好、领导班子强,仅由于债务负担过重而陷入困境的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过严格审查推荐,确定580户企业实施债权转股权,债转股总额4050亿元,并于2000年4月1日开始停息。初步匡算,实施债转股后,债转股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可由原来的70%以上,降到50%以下,当年可减少企业利息支出200亿元左右,80%以上的债转股企业可以实现当年扭亏为盈。按照规定,债转股的企业都要进行公司制改革,分流富余人员,分离办社会职能。在制定债转股方案时,充分考虑债转股的股权退出通道,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能够通过股权转让、企业回购或上市等途径收回资金。实施债转股不仅能够减轻企业债务负担,使企业扭亏为盈,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有利于盘活银行的不良资产,化解金融风险。采取这项措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转股权的不良资产可以有效地得到保全。一些地区还通过其他多项措施,增加国有企业的资本金,降低资产负债率,为这些企业摆脱困境、加快发展创造了条件。
(四)加快技术进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是国有企业摆脱困境的迫切要求,也是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国家采取多种政策措施,促进国有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结构调整为重点,紧紧围绕增加品种、改善质量、提高效率和扩大出口,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自1999年起,国家从发行的财政债券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贷款贴息,支持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进行技术改造,引导银行和企业的资金投向,扭转了技术改造投资增幅下降的趋势。本着加强总量调控,严防重复建设的原则,经过精心选择,分批安排了880个项目,总投资240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459亿元,国家给予贴息195亿元,大部分可在两年内完成。这些项目投产后,主要行业可达到预期的标志性目标。如冶金行业全部淘汰平炉炼钢,连铸比提高到85%以上,热轧板、冷轧薄板等9种附加值高的钢材质量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石化行业汽油、柴油质量和柴汽比显著提高,基础油可满足生产中高档润滑油需求,部分高等级道路沥青和专用树脂可以减少进口;纺织行业每年可少进口面料15.5亿米;造纸行业高档新闻纸可全部立足于国内生产;一批重点铝厂的环境污染问题将得到有效治理。
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步伐,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关键。近年来国家加强了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520户国家重点企业80%以上建立了技术开发中心,研究开发能力显著增强。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242个科研机构,实现了企业化改制,其中80%以上直接进入企业或转为科技型企业,充实了企业的科研力量,成为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开发的重要依托。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和产学研联合进一步加强,有力地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企业竞争能力的提高。
(五)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从根本上搞好国有企业,必须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真正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这几年,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在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实行政企分开。通过改革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取消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从管理体制上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按照中央的部署,中央党政机关与所管理的企业已于1998年底实现了脱钩,地方的脱钩工作正在陆续展开;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所办的经营性企业也于1998年底全部移交给地方。按照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最近决定撤销国家经贸委管理的9个国家局,相关职能并入国家经贸委。这是实行政企分开的又一重要举措。二是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方式。按照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基本原则,对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出资人不到位的问题。各地在这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三是进行公司制改革。一大批企业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进行了公司制改革,建立了较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了经营机制的转换。四是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通过“精干主体,分离辅助”,将企业自办的中小学校、医院和消防、公安机构及其他生活服务设施,交给地方政府管理,取得了一些进展。五是深化内部改革。通过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初步形成了经营管理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分配能多能少的机制。一些企业还试行了经营者年薪制、持有股权、股票期权等分配方式。六是加强监管。自1998年底开始,试行稽察特派员制度,加强了对重点国有企业的监管。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要求,稽察特派员制度已过渡到监事会制度。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针对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管理中带有普遍性的一些问题,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已经国务院同意并批转各地参照试行。这对企业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改善和加强企业管理,将起到重要作用。
(六)实施“抓大放小”,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
“搞好大的,放活小的”,是中央提出的搞好整个国有经济的重要方针。在“抓大”方面,这几年国家着重抓了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影响的520户国家重点企业。为加快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开展有序竞争,先后组建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十大军工集团公司,对中国电信进行了重组;铁路、民航、有色金属(铝业)等行业的一些集团公司正在组建之中。1998年以来,国有企业在境外上市22户,共筹资267亿美元;在境内上市307户,共筹资2723亿元。这些大集团公司的组建和一大批企业在境内外上市,不仅增强了企业实力,扩大了生产经营规模,更重要的是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了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了经营机制转换,为迎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做了必要的准备。
在“放小”方面,按照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针对小企业改制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出台了关于出售国有小企业的规范办法。为进一步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加快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建设,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服务、人才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试点,其中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始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80多个城市组建了担保机构,担保资金达40多亿元。
(七)改善和强化企业管理,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国有企业在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创造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针对国有企业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国着重总结推广邯钢实行成本否决和山东潍坊亚星集团实行购销比价管理的经验,集中宣传了一批先进典型。各地把学邯钢、学亚星活动同学习推广本地区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以成本、资金和质量管理为重点,努力降低采购、销售、财务、管理等各项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不少企业运用计算机网络和统一财务软件,加强财务资金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领导班子是搞好国有企业的关键。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普遍加大了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培训考核调整力度,使一大批思想解放、事业心强、懂经营、会管理、年富力强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走上领导岗位。1999年还对2187户重点脱困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在企业经营者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机制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国有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是一项系统工程。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企业把实现三年目标作为共同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严格的责任制度。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工作中,以制度创新、机制转换、结构优化为重点,不断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在具体实施中,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在加快建立市场退出机制的同时,对具有相对优势的企业,突出重点,进行综合治理,各项政策措施配套使用,政策支持与企业自身努力相结合,使其尽快卸掉包袱,摆脱困境,转换机制,加快发展,步入良性循环。实践证明,中央提出的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三年目标,是搞好国有企业的强大推动力,极大地动员和激励全党全国人民统一认识,坚定信心,知难而进,奋力攻坚。三年目标的基本实现,是全党全国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
三、2001年及以后几年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目标和重点
今后五到十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极为重要的时期。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要继续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巩固和扩大三年改革与脱困的成果,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按照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确定的目标,努力使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十五”期间取得重大进展,到2010年,基本完成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科技开发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2001年及以后几年,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基本规范》,加快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根据《决定》精神制定的《基本规范》,是多年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企业管理实践经验的总结。贯彻落实《基本规范》,是搞好国有企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用几年时间坚持不懈地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推动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重点抓好五个环节:一是实行政企分开,各级政府部门都要与直接管理的企业脱钩,让企业依法自主经营。二是继续按照党的十五大和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对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调整和改组。三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四是推进企业集团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体制,除特大型企业集团外,母子公司结构一般不超过三个层次,同时明确各层次资产经营的责任和考核监督办法。五是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使国有资产出资人尽快到位,强化国有资产经营主体的外部监督。在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方面,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具备条件的企业实行经营者年薪制、持有股权、股票期权等分配方式。按照市场经济要求,重视和加强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避免因盲目决策而造成重大失误。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坚持从严治企,重点加强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资金管理与财务会计报表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营销管理。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提高企业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搞好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及厂务公开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提倡艰苦奋斗,勤俭办企业。针对企业目前普遍存在的纪律松弛、秩序混乱、事故频发的状况,要特别重视加强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尽快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二)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
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把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结合起来。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资产重组,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继续选择部分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增强我国企业的竞争能力。完善企业的市场退出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实施破产,积极稳妥地关闭资源枯竭的矿山,继续依法关闭“五小”,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通过积极调整和主动退出,提高资源配置效益。在健全法规、规范操作的基础上,加快国有中小企业改革步伐。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进一步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各类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加快企业技术进步。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在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重点企业中加快建立和完善技术开发中心,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增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自主开发能力,重点开发能够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提高工业技术进步的支撑能力。以市场为导向,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紧紧围绕增加品种、改善质量、节能降耗、防治污染、扩大出口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在能源、冶金、化工、轻纺、机械、汽车、建材及建筑等行业,有重点地支持一批骨干企业搞好技术改造,提高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同时抓好节水、节油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技术改造。对于国有经济必须控制的行业中的国有企业,要加大对其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加快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支持以资源开采为主的城市和大矿区因地制宜发展接续和替代产业。要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与改造传统产业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四)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目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问题,关系到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减员增效、下岗分流能否向前推进,已经成为当务之急。要在认真搞好现行社会保障工作的同时,加快形成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保持社会的基本稳定。中央已经原则通过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决定2001年在辽宁省及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部分地区试点。下一步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社会服务机构与企业的分离。位于城市的国有企业要把所办中小学校、医院和其他社会服务机构移交地方政府统筹管理,所需费用可在一定期限内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逐步过渡到全部由政府承担,有些也可以转为企业化经营。位于独立工矿区的国有企业也要创造条件,努力实现社会服务机构与企业分离。
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关系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和社会问题。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任重道远。只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就一定能够开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我们将根据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各位委员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有关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