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8 / 来源:“口述改革历史”访谈 / 属性:回忆述评-亲历自述
【人物简介】
李步云,男,1933年生,湖南娄底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理学研究室主任,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杂志主编,社科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2000年10月起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湖南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现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宣部、司法部“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讲师,国家行政学院等十余所大学的教授。
【访谈时间】
2015年11月
我认为我们国家开始走上依法治国的道路不是十五大而是更早一点。1978年12月中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啊,起点应该是这样。这个三中全会标志着我们国家进入了改革开放的伟大新时代,各方面,这个改革是全方位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我们国家进入了改革开放的伟大新时代,各方面改革是全方位的,包括民主法治在里面。从那个时候开始走到今年,总结有两个里程碑:
一个里程碑是1997年党的十五大正式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方略和奋斗目标,1999年在这个基础上又庄严地把“依法治国”写进《宪法》,这两件事是一个里程碑,是连在一起的。这个里程碑的主要意义在于,提出这个问题以后,经过一场空前未有的大讨论,中央采纳了这个正确的意见,并且到十五大把它写进十五大报告并且写进党章,作为一个党和国家的治国方略。依法治国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有一个发展过程,这个过程是我经历过来的。
第二个里程碑经过十六大、十七大、到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第二个里程碑。这个里程碑的意义用八个字概括就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个全面落实,一个加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