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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证合一”为核心的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

2021-05-10 / 属性: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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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登记制度”,这是国家层面首次正式提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2015年6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8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贯彻落实该文件的通知,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全面推行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商事制度改革是政府转变职能总体部署中的一项重要举措。以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商事制度改革,是深化简政放权、便利市场准入、鼓励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

2014年3月,以“三证合一”为核心的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当时的改革应该叫“三证”合“一证”或者“一证三号”,商事主体只需在工商登记窗口填一张表,由后台统一运转数据,就能拿到印有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单独存在。

在此基础上,8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联合下发《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全面推行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更进一步。首次整合优化了登记申请文书提交材料规范,取消了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新版营业执照最快仅需数小时。2015年10月,为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国务院印发《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结合当前简政放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治理、市场监管改革实践,提出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厘清了市场监管职责,引入了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并探索监管方式创新,引入市场监管共治。

2014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全国累计新增登记企业1300多万户,其中94.6%为私营企业,这个数字是改革前八年新增登记企业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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