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忘记密码 还不是会员免费注册
还不是会员免费注册
  • 注册
已有账号,请登录
  • 手机找回密码
  • 重置密码

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

2021-05-13 / 属性:大事记

收藏
摘要: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从改革伊始到1984年,较少数量的农村人口开始向最早开放的沿海发达地区流动。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从改革伊始到1984年,较少数量的农村人口开始向最早开放的沿海发达地区流动。1985—1988年,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吸引了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四年内产生5000万流动人口,其中2/3是从事经济活动的农民工。到1989年初春,出现了震动全国的“民工潮”,引起了政府和全社会的关注,据统计,到1990年底,全国农村流入城市的人口达到7000万。而到2004年,我国流动人口已经达到12亿~14亿,占我国总人口的10%。2006年数据显示,我国外出农民工为12亿人左右,如果加上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农民工总数约为2亿。
  庞大的农民工群体的出现也在改变中国社会的原有秩序,农民工问题成为我国农村问题的一个突出表征和冲突焦点。2亿农民工的处境和待遇却不容乐观,面临的问题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被拖欠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
  在此背景下,2006年3月27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该意见从中国国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对涉及农民工利益的一系列问题作了具体规定。这是我国政府首次为农民工制定的系统政策,是中央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又一重大举措。《全社会都要关心和保护农民工(社论)》,《人民日报》2006年3月28日。该意见还指出,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维护农民工权益是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
  《意见》提出,逐步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统筹城乡就业,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机制,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
  《意见》强调,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抓紧研究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意见》要求,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并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学校公用经费。
  《意见》提出,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农民工的户籍问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适当放宽农民工落户条件;大城市要积极稳妥地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户籍问题。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