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3 / 属性:大事记
1992年,党的十四大作出了加速环渤海湾地区开放和开发的决策。
1994年3月,天津提出用10年时间基本建成滨海新区,被定位为“中国北方的浦东”。
2005年6月初,天津主要媒体发布消息称,滨海新区工业总产值、增加值首次超过浦东新区。
2005年6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上海浦东新区进行综合改革配套试点工作。当月下旬,滨海新区正式向中央申请成为国内第二个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
2005年10月,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指出“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的作用,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等条件较好地区的开发开放,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2006年3月,国务院原则同意给予滨海新区五项扶持政策,包括将滨海新区作为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东疆保税港区、进行金融改革试点、扩大建设用地供应、将区内510平方公里范围高新技术产业的所得税税率降为15%等。
2006年4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意见。
2006年5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批准天津滨海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2006年5月30日,国务院召开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指出,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新世纪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重大举措,是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步骤。
2007年10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滨海新区历史性地写入大会报告。“更好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2007年12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天津考察时指出,天津要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在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希望滨海新区成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
2008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