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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武:文化体制改革40年的基本历程

2021-05-29 / 来源:《复兴之路》 / 属性:理论研究-理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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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40年来,改革春潮在中国大地上汹涌澎湃,文化改革发展与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改革发展一路相伴,经过初步探索、扩大探索、全面展开和持续深化等四个阶段,取得丰硕的理论和实践成果,逐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之路。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伟大转折,成功实现了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的开放,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历史上最为波澜壮阔和最具有深远意义的历史性变革。40年来,改革春潮在中国大地上汹涌澎湃,文化改革发展与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改革发展一路相伴,经过初步探索、扩大探索、全面展开和持续深化等四个阶段,取得丰硕的理论和实践成果,逐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之路。

文化体制改革40年,大致可分为初步探索、扩大探索、全面展开和持续深化四个阶段。

一、初步探索阶段:解放思想,拨乱反正,文化体制改革迎来破冰期(1978-2991年)

1978年,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邓小平同志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作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同年12月,全会召开,会议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从此,党和国家工作的重心实现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历史性的转折。文化领域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彻底否定“文革”的错误路线,蔡武:《高扬伟大的时代精神开创中国美术事业新局面——在全国美术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美术观察》,2013年第5期。挣脱“两个凡是”的精神枷锁,大胆解放思想,积极改革开放,投身到新时期的文化实践活动中,文化领域万马齐喑的沉闷局面迅速得到改变。

1.文化艺术领域的改革探索

1978年,经中共中央批准,文化部决定恢复所属艺术表演团体原来的建制和名称,中国京剧团恢复为中国京剧院,中国话剧团恢复为中国青年艺术剧院、中国儿童艺术剧院和中央实验话剧院,中国歌舞团恢复为中央歌舞团、中央民族乐团和东方歌舞团,中国歌剧团、中国舞剧团恢复为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央歌剧院。随着党的各项工作的拨乱反正,文化事业出现了复苏与空前的繁荣。1980年以后,一些艺术院团参照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思路,进行了“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尝试。1983年,国务院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文化体制改革,即在艺术表演团体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所有制性质不变、福利待遇基本不变的前提下,扩大单位创作经营自主权,拉开分配档次,并使其承担部分经营责任风险。到1984年底,许多省市在地县级剧团中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省级和中央的团体有少数进行了试点。1985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在本书中以下简称“中办”)、国务院办公厅(在本书中以下简称“国办”)转发文化部《关于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意见》,针对大中城市艺术表演团体布局结构不合理,院团人浮于事、机构重叠,活力不强,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不适应艺术发展规律等问题,进行改革部署。各地贯彻落实该意见精神,开展了以精减人员特别是安置富余人员、在较大范围内推广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1988年9月,国务院批转《文化部关于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艺术表演团体应当是独立的社会主义艺术生产的经营实体,允许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使艺术表演团体能够依法自主地进行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自觉地完善内部的经营机制和竞争机制,增强自我更新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艺术表演人员应当以演出活动为其主要收入来源,并允许合理流动;要建立和健全符合艺术劳动特殊规律的劳动人事制度和劳动报酬制度,充分调动艺术表演人员的艺术创造积极性和竞争意识。

2.出版发行领域的改革探索

在出版工作方面,1979年12月,国家出版局在长沙召开了全国出版工作座谈会,对地方出版社尽快扭转“文革”造成的“书荒”局面提出要求。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下发。1988年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关于当前出版社改革的若干意见》。

在发行工作方面,1988年,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了《关于当前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这一阶段,对发行领域提出的任务是要在全国构建以新华书店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购销形式、少流转环节的图书发行网。

3.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改革探索

1983年,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关于批转广播电视部党组〈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汇报提纲〉的通知》,提出实行“四级办广播、四级办电视、四级混合覆盖”。此后10多年里,以行政区划为范围的许多地市县广播电台、电视台相继兴建,各级广播电视由此得到快速发展。1985年,电影制片厂实行企业化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扩大探索阶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文化体制改革注入强大的推动力(1992-2002年)

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并发表重要谈话,提出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看准了就要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提出了判断改革开放的标准是“三个有利于”,进一步解放了人们思想,加快了包括文化领域在内的社会各领域改革发展步伐。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召开,江泽民同志在大会政治报告中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改革开放进入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新阶段。党的十四大提出,“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事业的有关经济政策”。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强调“改革文化体制是文化事业繁荣和发展的根本出路”,提出要积极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场,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事业的活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极大地激发了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文化领域经营活动得到较快发展。许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进行了企业注册,开始尝试企业化管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社会生产属性逐步显现。1997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文艺工作的若干意见》就深化文艺体制改革作出专门部署,指出文艺体制改革既要促进文艺生产面向市场,又不能听任市场的自发选择。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建立起符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遵循文艺发展内在规律,发挥市场机制积极作用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文艺体制。韩永进:《中国文化体制改革32年历史叙事与理论反思》,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论文,2010年6月30日。文件就文艺院团改革、贯彻《电影管理条例》、改革电视艺术管理体制等方面提出了重点任务。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召开,提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对推动文化改革发展作出明确部署。2000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要求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这是在党的中央全会文件中第一次使用“文化产业”概念,是一次重大的思想解放和文化理念的突破。长期以来,我们将文化领域定位于意识形态,文化管理按照意识形态管理方式进行。文化产业概念的提出,对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产生了重大影响。此后,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和举措。

2001年,中办、国办转发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任务。文件下发以后,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主要表现在:加强宏观管理,加快法规制度建设;转换经营机制,推进集团化建设和企业化经营;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治散治滥;实施精品战略,促进精神文化产品繁荣发展;整合流通和传输网络,培育和规范文化市场;扩大对外开放,加强中外文化交流。

电影领域的改革历程,是文化领域在此阶段适应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所经历变革的缩影。1993年以后,广电部《关于当前深化电影行业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相继出台,影片统一由中影公司发行的计划管理模式被逐步打破。1995年,进口片开始参与国内电影市场竞争。1996年7月,全国电影制片厂成建制划属广电部门管理,国家建立影视互济资金,电影制片业可从3%的电视广告纯收入中得到资助。1998年1月,推动制片业改革,打破了只允许国有资本的所有制格局,制片权限进一步放开。从1998年开始,实施了“国家2131工程”,农村电影开始探索“政府扶持与市场开发相结合”的发展道路。2001年12月,国务院修订了《电影管理条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领域的准入门槛逐步降低,电影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初步形成。翁旸:《由国有电影企业上市看电影体制变革中的“国家队”》,《当代电影》,2016年第11期。

三、全面展开阶段:中央制定总体方案,按照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推进文化体制改革(2003-2012年)

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要“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要求“抓紧制定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改革自此逐步进入了根据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全面推进的十年。这十年的文化体制改革由点到面、由易到难、由浅入深,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03年初到2005年12月,主要是周密部署、开展试点。

2003年6月,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研究部署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突出强调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明确了文化体制改革的方针原则和目标任务。同年7月,中办和国办转发了《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正式确定北京、上海、广东、浙江、重庆、深圳、沈阳、西安、丽江九地为文化体制改革综合性试点地区,山东大众报业集团、国家图书馆、中国电影集团公司等35家单位为改革试点单位。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105号)印发,为文化体制改革试点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历经两年多的探索实践,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面推进改革提供了典型示范、积累了成功经验、奠定了工作基础。例如,中国对外演出公司和中国对外艺术展览中心转企改制组建为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这是文化系统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第一家大型国有文化企业。

2004年8月,中办、国办转发中宣部等7部门《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地区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意见》,明确提出将改革试点地区地市以下原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部门实行“三局合一”,调整归并执法机构,组建按属地管理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北京、上海、广东等九个综合性试点地区,多数如期完成新闻出版和广电系统的“局社分开”“局台分开”,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职责更加明确,“越位”“缺位”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政策调整、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这一轮文化体制改革,在市场准入制度创新方面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2004年4月,来自山东淄博的一家民营企业——山东世纪天鸿书业有限公司,首次同时获得“出版物国内总发行权”和“全国性连锁经营权许可”,以此为标志,民营书业开始享受与国有新华书店完全平等的政策空间和竞争平台。同年10月,国家广电总局、商务部联合发布《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第一次提出社会力量可以成立电影制片公司和电影技术公司。2005年,《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以及文化部等5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定了非公有资本和外资进入文化领域的范围和原则,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在国家有关政策的支持下,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领域发展迅速。

第二阶段:从2005年12月到2010年7月,主要是扩大试点、稳步推动。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6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颁布实施,这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纲领性文件。该意见在总结前一阶段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就文化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目标任务作了全面的阐述,细致阐述了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文化企业改革、文化领域结构调整、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培育和健全宏观管理体制、加强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的具体思路。2006年3月,中央召开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努力在“重塑文化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改善宏观管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四个关键环节上实现新突破。文化体制改革在稳步推进的基础上,走上逐步推进的新征程。此后,改革目标任务不断细化,政策环境日益优化,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进展。

2006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我国第一个国家级文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把文化发展纳入国家发展的总体战略加以统筹规划,进一步推动了文化体制改革发展进程。一方面明确提出了建设实用、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要求,另一方面明确提出了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转变文化产业增长方式、培育文化市场主体等目标要求,进一步指明了加强文化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方向。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目标要求,并强调“在时代的高起点上推动文化内容形式、传播手段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是繁荣文化的必由之路”,明确提出“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运用高新技术创新文化生产方式,培育新的文化业态,加快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等改革的具体要求。

中央有关部门积极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帮助弥补改革成本,并且“扶上马,送一程”,促进其面向市场,成为真正合格的新型文化市场主体。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扶持政策。200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这是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上升为国家战略性产业。2010年4月,中宣部等9部门联合推出《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一批亮点突出、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得到银行贷款支持,涉及金额136亿元。重点领域的改革政策也相继出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相关措施,大力推动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中宣部、文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第三阶段:从2010年7月到2011年10月,主要是加快推进、全面开展,部分领域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2010年7月,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三加快一加强”的文化改革发展总体布局,强调要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8月,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青岛召开,总结前一阶段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情况,明确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特别是促进文化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要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在具体内容上,该建议从加快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完善版权法律政策体系等几个方面对下一阶段的文化体制改革作出了部署。2011年4月底至5月初,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强调要按照国家“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着力破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转变文化发展方式。会议表彰了84个改革工作先进地区,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作了全面部署。

在这一阶段,改革大力度推进、全方位展开、纵深化拓展,部分领域基本完成改革任务,重点难点取得重大突破。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宣部、文化部与相关省(区、市)宣传文化部门进行了深度沟通,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确定了“转企一批、合并一批、划转一批、撤销一批、保留一批”的改革路径。2011年5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关于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通知》下发,进一步明确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推动各地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进度。同时,多措并举确保转制院团“早改早受益”。各地也紧密结合实际,制定了许多切实有效、更加优惠的措施。截至2011年底,全国各地承担改革任务的2102家国有文艺院团中,已完成和正在完成转制、撤销和划转的院团达1176家,还有300家院团确定改革路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基本完成;全国地市级机构组建率达到99%,县区级机构组建率达到90%;省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率达到93%。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不断深化,普遍实行了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进一步发挥,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第四阶段:从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到2012年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表彰大会召开,主要是攻坚克难、完成阶段性改革任务。

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阐述了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要方针,提出了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这是第一次以中央全会的形式就文化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和战略任务。随后,各地区各部门兴起文化改革发展热潮。

这个阶段,基本完成中央确定的文化体制改革阶段性任务。出版、发行、电影、电视剧、广电传输和一般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全面完成,重塑了一大批合格的市场主体。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的实力、活力、竞争力大大增强,成为文化领域战略投资者和文化市场主导力量。推进副省级以下城市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并整合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全面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积极推进政企、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探索建立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文化行政部门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逐步理顺。初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和社区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五大重点文化惠民工程阶段性目标任务,推进基层公共文化建设共建共享,除遗址类外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等陆续向社会免费开放。积极推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省级党报发行机构基本完成剥离转制,绝大部分地区电台电视台完成合并,制播分离也取得了重要进展。不断壮大文化产业整体规模和实力,涌现出一批总资产和总收入接近或超过百亿元的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加快培育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要素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着力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推动精品力作不断涌现。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文化“走出去”格局,加大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的扶持力度,打造一批国家级、国际化、综合性的文化博览交易平台,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出口成交额逐步增长,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规模不断扩大。2012年9月26日,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32个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地区、296个先进单位和198名先进个人代表受到表彰。

四、持续深化阶段: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深化(2013年以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指明方向、提供遵循。在2013年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要在继续大胆推进改革、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同时,把握好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无论改什么、怎么改,导向不能改,阵地不能丢。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在新的起点上开拓前行、全面深化、攻坚破难,释放出强劲正能量,有力促进了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广为弘扬,文化建设呈现出新气象、新面貌、新格局。

1.坚定把牢导向,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论述为统领,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化和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党始终掌握文化改革发展的领导权、主导权。紧紧围绕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把全面深化改革共性要求和文化体制改革特殊要求结合起来,加强顶层设计,体现文化例外原则。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了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推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开展特殊管理股试点、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支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等一系列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指导性文件,把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要求落实到文化建设的方方面面,激发了广大文化工作者和全社会的文化创新创造热情,为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2.抓住关键环节,构建两个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

明确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把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举措牢牢抓在手上,狠抓工作台账落实。完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理顺内外宣传和互联网管理体制,完成中央和省级新闻出版广电机构整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探索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模式,推动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多数省份确定了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构。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强化内部运行管理,实行采编与经营两分开。推动传统新闻出版广电业与新兴媒介多层面融合、全媒体发展,初步形成一批新型主流媒体。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规范传播秩序。强化网络治理,开展“净网”“剑网”等专项行动,网络空间日渐清朗。加快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探索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选择部分新闻出版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文化领域立法明显加快。

3.聚焦短板发力,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着眼全面实现文化小康,加强总体规划,出台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鼓励各地参照国家指导标准制定实施地方标准,推动公共文化建设全面提速,初步建成有用、适用、综合、配套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把公共文化建设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编制实施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专项规划,精准施策、扶志扶智,启动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深入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全面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盲村覆盖任务,建成乡镇综合文化站数万个。出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共建共享。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做好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提高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4.推动内容与形式创新,繁荣文化产品创作生产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和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高扬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广泛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文艺创作体裁题材、形式手段日益丰富,文学、艺术、电影、电视等各个艺术门类百花竞放、异彩纷呈。以重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工程为抓手,加强规划指导,抓好“中国梦”和爱国主义主题文艺创作,推出大批精品力作。繁荣儿童文学创作出版。鼓励和引导网络文学、音乐、动漫等有序发展,推动传统文艺与网络文艺创新性融合。进一步加大文艺评论工作力度,进一步深化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实施中华文化传承工程,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做好典籍选编、品读导读、品牌专栏等工作。出台扶持优惠政策,振兴地方戏曲,延续中华文脉和民族文化基因。

5.发挥市场积极作用,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文化产业加速转型提挡,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高。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有序进入文化领域,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专、精、特、新的小微企业“铺天盖地”。深入实施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新型文化业态蓬勃发展,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更加紧密。加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繁荣发展,文化消费日益扩大。

6.讲好中国故事,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统筹政府推动、民间参与、市场运作,创新对外话语体系和表达方式,对外传播的辐射力、文化交流的亲和力、文化贸易的竞争力显著增强。结合“一带一路”倡议,深化中外人文交流合作,“感知中国”“中国文化年”“欢乐春节”等品牌活动影响日益扩大,成效明显,“丝绸之路影视桥”“丝路书香”工程深入推进。启动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加强与国外智库的合作交流。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发展合作传播,中央主要媒体的国际新闻信息原创率、首发率、落地率显著提高。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参与文化“走出去”,加强文化出口平台和渠道建设,拓展国际营销网络,扩大海外优质资产规模,对外文化贸易和投资加快发展。

摘自《复兴之路——改革开放40年回顾与展望丛书》之蔡武《筑牢文化自信之基——中国文化体制改革40年》,南方出版传媒,广东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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