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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亲历新中国法治进程几十年

2021-05-07 /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属性:回忆述评-亲历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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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中学读的是崇德中学,它是北京比较有名基督教教会的学校。教会学校比较特别,它允许学生更多参与一些政治活动。

为祖国富强留学苏联学法律

我中学读的是崇德中学,它是北京比较有名基督教教会的学校。教会学校比较特别,它允许学生更多参与一些政治活动。

崇德中学在1947年8月建立了地下党支部,领导进步学生参加各种学生运动。当时地下党员隐蔽很深,但就进步学生内部来说,我们大致知道谁是地下党员,但谁都不捅破这层窗户纸。在学校里,我属于比较进步的学生,经常去北京大学的民主广场看大字报。每当发生重大事件,民主广场就成了各种观点汇集的海洋,本身就是学生运动的一部分,对学生运动的开展亦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那时候的大字报,即便是用现在的眼光看,也还是很有水平的,有独立的思想和见解,猛烈批评时弊,有点振聋发聩的感觉。

那时我才16岁,对于我这个少年来说,每次步入民主广场,都是目不暇接,眼花缭乱。那些文采飞扬又剑拔弩张的大字报,多我来说,的确有很大的鼓动力。通过观看大字报、阅读进步书刊,更关键的是再加上周围进步学生的启引,在这样的环境影响下,我逐渐接受了熏陶,很快加入了学生运动潮流。

当时北平的地下党外围组织有两个系统,一个叫中国民主青年同盟,简称“民青”;另外一个叫中国民主联盟,简称“民联”。1948年6月高中毕业前,我已经是地下党外围组织“民联”的成员。

学新闻算是我第一个志愿,是我自己选择的志愿,后来我被保送到燕京大学新闻系。但是当时偌大的中国,已经容不下一张平静的课桌了。1948年正好是中国命运搏斗的关键一年,可以说从考进燕京大学起,就已经没有心思上课了,因为战火已经靠近了北京。从八九月份入学,到十一月燕京大学被包围,再到十二月燕京大学被解放,实际上,我在燕京大学的学生生涯只有半年。

在1949年3月我正式参加工作。参加的工作是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北平市筹备委员会,搞建团工作,后来我在团市委搞文艺工作,宣传部,最后到体育部,一直在团市委工作。

1951年要派新中国成立后赴苏联的第一批留学生,将近400人,我被选中了。

从学新闻转到学法律,这是一个很大的转变。那时我对于法律还没有什么深入的了解,觉得法律枯燥无味,不像新闻那样热情奔放。不管怎样,学习这两个专业的目标是一致的。新闻也是为了能够祖国的富强,法律当然更是这样。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法治作为基础,是不可能真正昌盛的。放弃自己曾经热爱的新闻专业转学法律,对此我是处之泰然,觉得能够为国家的法治昌盛去奋斗,是很值得的。

有幸亲历我国大立法时代

1956年我从苏联留学回国,刚到北京政法学院工作时,就听说正在制定民法典。后来民法典制定了四稿,都无疾而终。《民法通则》的制定在1986年,当时彭真委员长认为,中国制定民法典的条件还不成熟。已经制定了四稿,怎么不成熟了呢?彭真一个理由就是认为当时农村的改革大致有了一个方向,就是搞土地承包制,而城市里面刚刚提出来改革,将来改革怎么改呀?根本不知道怎么走,或者总的来说还是摸着石头过河。既然是摸着石头过河,很多东西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在不稳定的状态下,如果立法,那并不是一种好的做法,因为法律是比较稳固的……所以彭真不主张在当时搞一部成文的法典,我觉得这个意见是对的。后来决定起草《民法通则》,我也参与了立法工作。当时《民法通则》总共才156条,156条很多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当时对《民法通则》还是有一些争论的问题,但不算太大。

《民法通则》通过了一年之后,也就是1987年召开了一个《民法通则》一周年的纪念会,在这个会上,陶希晋提出一个很重要的思想,他说中国现在很缺乏的是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民法有了,民事诉讼法有了,刑法有了,刑事诉讼法有了,但是缺乏行政法方面的规定,所以他就建议加强行政管理的力量。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律委员会主任的王汉斌认为,我国行政立法方面没有经验,应该先组织一个行政法研究组,让我来当组长,抓行政立法的研究工作。经过研究,我们认为行政法的毛坯很难搞,因为全世界真正拥有行政法的实体法的、有法典的国家凤毛麟角,大部分国家都没有。后来,我们主张通过诉讼法来推动实体法,这个建议后来陶老接受了,法工委也接受了。我们着重研究起草了《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对中国的改革进程起了非常大的作用,因为中国几千年并没有一个民告官的历史。我们看的京剧里面民告官,当事人是要被判刑的。在我国自古以来民告官,尤其告倒高官,是有罪的。而我们现在却允许老百姓来告官,这个是赋予了人们很大的权力,我认为《行政诉讼法》对于我国法治进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后来王汉斌主持了十多年的立法工作,在他退休前,他召开了一个会议,就讲了民法典的起草工作,说当初彭真同志说要搞《民法通则》,把民法典停下来了,现在情况变了,社会的改革也基本完成了,这样的话,应该抓紧民法典的起草。从他说完这话之后,我们法律上进行了三部法律的制定,这三部法律都是民法典的核心内容,一个是《合同法》,一个是《物权法》,一个是《侵权责任法》,当然后来还有一部《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这四个都是民法典的组成部分。

其中《合同法》比较顺利,《物权法》比较坎坷。《物权法》通过花了很长时间,从历史上来看,从来没有一部法律经过了八次人大常委会的讨论才通过。一般来说,一部法律是“三读通过”,但是这部《物权法》争论太大。当时反对的人提出,制定这部《物权法》主要是保护私人财产。其实《物权法》写的是物权,而物权不仅是私人有物权,国家也有物权,土地都是国家的和集体的。

我眼中的中国法治进程

中国法治的进程,应该说最令人感到鼓舞的,或者说最令人很明显看到它的成就是立法成绩。

改革开放的初期,我们是没有什么法,除了《宪法》、《婚姻法》这样一些起步法律之外,我们什么法都没有。我本人参加了十几年的立法工作,也参加了很多部市场经济法律的制定,可以说对我国近些年来的立法有深刻的印象。像《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信托法》、《破产法》等等,总的来说,在市场经济的法律方面,我觉得是已经做到了有法可依,这是很大的一个进步。

其他方面,也应该说也有了相应的成就。比如说行政法方面,过去行政法方面是很薄弱的,我们现在《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这样一些法律是越来越多。吴邦国委员长在今年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了,这应该说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巨大成就。

中国共产党已经成立九十周年了,我从事法治工作也已经几十年,我希望我们国家的法治更加完善,希望我国的法治进步,再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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