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1 / 属性:大事记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七个重要法律。1979年9月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执行的指示》(中发[1979]64号文件)。《指示》严肃批评了过去长期存在的轻视法制,有了政策就不要法律、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对党委如何领导司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1980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在广播讲话中指出,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只服从法律。提出法院独立办案,这还是“文化大革命”后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