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2 / 属性:大事记
2010年5月7日,国务院再次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非公36条”。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等十二个方面提出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36条政策措施。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创新求实,根据本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尽快将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努力营造有利于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切实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促进投资合理增长、结构优化、效益提高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