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2 / 属性:政策法规-政策文件
为了贯彻落实"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适应逐步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需要,国务院决定,从一九八○年起,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各地区财政收支包干的基数,收入上缴和留用的比例,以及受补助地区的固定补助数额,已在最近全国计划会议讨论确定。现将《关于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发给你们,希按照执行。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试行企业基金的规定》(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关于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的情况报告 一九八一年三月三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刘克崮:我亲历的1994年前后的财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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