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4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 属性:政策法规-政策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需要,维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竞争、优胜劣汰,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对极少数破产企业的待业职工实行救济,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以利于社会的安定。
附件: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关于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的情况报告 一九八一年三月三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财政部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利润留成试行办法》的通知
国企扩权:从试点到全面铺开
国务院关于按照五个改革管理体制文件组织试点的通知
袁宝华:扩权让利——国企改革的突破口
林子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开端——四川、安徽、浙江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