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4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 属性:政策法规-政策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需要,维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竞争、优胜劣汰,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对极少数破产企业的待业职工实行救济,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以利于社会的安定。
附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四川率先试点扩大企业自主权
国务院关于实行奖励和计件工资制度的通知(摘录)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试行企业基金的规定》(摘录)
试行企业利润留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