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4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 属性:政策法规-政策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需要,维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竞争、优胜劣汰,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对极少数破产企业的待业职工实行救济,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以利于社会的安定。
附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四川率先试点扩大企业自主权
国务院关于实行奖励和计件工资制度的通知(摘录)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试行企业基金的规定》(摘录)
试行企业利润留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