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01-01 / 来源:《口述改革历史》 / 属性:回忆述评-亲历自述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勾画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蓝图,提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明确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同时,把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概括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十几年来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企业改革经验的总结和理论的发展,搞好这项改革必须从试点起步。我参与了试点工作的全过程,包括拟订国家层面的试点方案、选择试点企业、帮助试点企业排忧解难。后来,我到深圳工作以后,又在第一线亲自操作,全面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纵观整个过程,曲折复杂,倍感艰辛,不胜唏嘘。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一结束,国家体改委就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决定由国家体改委在全国选择100家左右的国有企业,开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按照体改委领导的要求,生产体制司仅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就拟订出《关于选择百家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意见》)初稿,提交至12月5日召开的全国体改工作会议讨论。根据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特征,《试点意见》提出,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是公司制,国有企业要通过股份制改造实现公司制,公司制企业必须构造科学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试点意见》提出,由国家体改委牵头,各有关综合部门领导组成“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领导小组”,对试点企业进行全面指导,试点企业名单报国家体改委审核,正式确认。
强调产权清晰,是要使企业里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具体化、明晰化、人格化,就是说,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即股东要真正到位。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现代企业制度就无从谈起,它和现在的国有企业也就没有什么区别了。要通过改革使国有资本的出资人即股东真正尽职尽责,关心他所代表的那一部分资本的保值增值,这是全部问题的核心。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国有企业搞现代企业制度就是换汤不换药,和原来的厂长、经理管企业没有什么区别。所以,产权清晰的要义是,第一要明确国有资本的出资人,第二要解决好出资人真正尽职尽责的问题。
后来,国务院领导决定,由李铁映同志主持,国务院14个部门参加,召开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协调会议。同时,组织有关人员起草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方案,具体工作由国家体改委副主任洪虎同志、国家经贸委副主任陈清泰同志负责。起草班子成员以国家体改委、国家经贸委为主,国家计委、财政部、中组部、全国总工会派人参加,由我和国家经贸委张用刚同志牵头。我们在吉林石化公司驻北京办事处集中办公,加班加点。其实,新的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方案,仍然是以国家体改委原来的《试点意见》为基础,经过对其进行修改、提炼、充实,我们很快拿出了《关于选择百家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初稿。国务院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协调会议多次召开,多轮征求意见,反复进行修改,最后搞到第七稿。这个《试点方案》明确了试点的目的、原则和内容,提出了需要制定的12项配套措施以及搞好试点的要求。
为了宣传推广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知识,由我拟出了109个题目,组织全司的人写了一本书——《现代企业制度百题问答》。此书由国务委员、国家体改委主任李铁映同志题写书名,1994年1月公开出版发行。与此同时,国家经贸委通过调查研究,向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提出了《深化企业改革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思路和规划》(以下简称《思路和规划》)。这个《思路和规划》分析了当前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现状和面临的形势,明确了需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了深化企业改革的主要措施。
这里需要交代一个背景。自从1988年国家经委撤销以后,国有企业改革就由国家体改委牵头负责,国家体改委的“三定”方案明确规定,负责拟订有关企业改革的政策和方案,组织企业的重要改革试点。1991年7月,国务院生产办成立;1992年5月16日,该机构改为国务院经贸办;1993年4月,国务院经贸办又升格为国家经贸委。
1994年9月24日下午,朱镕基同志主持会议,研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会议纪要载明:会议原则同意《试点方案》与《思路和规划》。会议根据李鹏同志的指示精神,确定试点工作由国家经贸委牵头负责,会同国家体改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研究有关工作,重大问题由国务院研究确定。试点企业总数仍控制在100家,其中20~30家可由国家体改委具体负责联系。会议纪要的这种表述,就是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分别由国家经贸委负责联系70家、国家体改委负责联系30家的由来。这次会议纪要还载明:同意召开全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会议,会议筹备工作由国家经贸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可将《试点方案》与《思路和规划》修改后提交试点工作会议讨论,会后形成草案由国务院批转各地、各部门,作为组织实施试点工作的依据。
11月2日至4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会议,确定在百家企业进行试点。会议要求,从1994年11月起,百家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初步以2年为期,具体分为3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各有关部门要制定配套的12个文件,地方和试点企业主管部门要制订本地区、本部门试点的实施规划和方案,试点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的实施方案。二是实施阶段。完成试点企业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评估资产,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用量,核定企业资本金,制定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范运作。三是总结完善阶段。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写试点工作报告,提出全国范围内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国务院批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做好协调工作。联席会议由国家经贸委主持,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财政部、中组部等15个单位各派1位负责同志参加。
国家体改委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由体改委副主任洪虎同志直接抓,专门成立了试点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协调组、培训组和秘书组,生产体制司、分配体制司、流通体制司、试点司、法规司、办公厅和研究所分别派人参加。在体改委负责的30家企业中,流通体制司负责7家商贸企业,生产体制司负责其余的23家企业,并把保定变压器厂、广州味精厂、天津立达、陕西彩虹、北京一轻、四川沱牌作为蹲点企业。在30家企业中,我曾到过其中的10多家,并参加了保定变压器厂、广州味精厂的试点方案论证会。据了解,国家经贸委负责联系的70家企业,也都分配到相关司局分头负责。
试点工作启动了,但经修改后重新上报国务院的《试点方案》尚未获批,试点企业都在翘首以盼,我们也心急如焚。洪虎副主任曾对我们讲:“不要等国务院的方案,也不要等12个配套文件,可以收集一下各地的做法,汇集起来,发给下面的企业作参考,先干起来。”1995年3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企业改革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意见》,即经贸委搞的《思路和规划》;而《试点方案》却始终没见国务院转发,《试点方案》的12项配套措施也基本没有出台。好在《试点方案》已在全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会议上发给与会代表征求意见,与会代表都带回了各地。在此之前,1994年12月2日,国家经贸委主任王忠禹在《经济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努力搞好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系统阐述了《试点方案》的基本内容。因此,《试点方案》虽最终也没能出台,但其基本精神已广为人知,各地试点都以其为依据。
应该说,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不是一帆风顺的,遇到的困难超乎想象。当时的国有企业大都是单一产权,进行改制时要么不愿引入外来股东,要么找不到外来股东,产权主体难以多元化,于是,纷纷要求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尤其是30家原中央部委所属企业,由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不配套,产权投资主体不明确,确立不了出资人,构造法人治理结构遇到重重障碍;不少企业债务负担重,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资本金和债务的比例严重不合理,资本金比重过低,有的甚至没有资本金;一些企业冗员过多,缺乏分流渠道;许多企业办社会职能难以分离,负担过重;等等,致使试点步履维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成为试点的助推力,但原定2年的试点时间还是被大大拖后了。1997年11月21日,全国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兰州闭幕,历时3年的全国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参加试点的100家企业中,有97家企业通过了方案论证,开始进入实质性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