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3 / 属性:大事记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现行的以固定工为主体的用工制度,事实上已成为一种无条件的“终身制”,它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结合为一体,形成了“铁饭碗”“大锅饭”的严重弊病。
1983年2月22日,《劳动人事部关于积极试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出台。该通知指出,我国现行的以固定工为主体的用工制度,事实上已成为一种无条件的“终身制”,它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结合为一体,形成了“铁饭碗”“大锅饭”的严重弊病。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人事部《关于积极试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的发布,彻底打破了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以固定工为主体的“终身制”用工制度,为改掉“终身制”“铁饭碗”“大锅饭”的弊病提供了重要措施。劳动合同制成为用工制度方面破旧创新的一项重要改革。
3月27日,《人民日报》报道,劳动人事部负责人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实行劳动合同制是用工制度方面一项带方向性的重大改革。它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实行责权利相结合。这是把劳动合同制与经济责任制结合起来的一种新型的用工制度。现行固定工制度中存在的“铁饭碗”和分配制度中存在的“大锅饭”的积弊非改不可。
1983年,浙江海盐衬衫厂厂长步鑫生学习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车间实行了“联产计酬制”,成为率先实践“打破大锅饭”的企业管理者。随后该厂成为浙江省的先进企业,步鑫生也成为当年的改革典型。
1986年4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执行改革劳动制度几个规定的通知》。这几项暂行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消除当时劳动制度中包得过多、统得过死、能进不能出的弊端,逐步建立起一套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劳动制度,以利于激励广大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生产积极性,进一步改进企业管理,加强劳动纪律,提高职工素质,增强企业活力,推动生产的发展。
劳动合同制的实行,打破了“铁 饭碗”、“大锅饭”,有利于企业改 善经营管理,进而提高经济效益。同 时,也极大地调动了员工的生产积极 性,工人们在“铁饭碗”逐渐被打破 之后有了危机意识,生产效率也得以提高,企业和员工实现了“双赢”, 社会经济发展也逐渐走向了多元化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