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3 / 属性:大事记
经济转轨时期,政府在发展经济中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随着社会不确定因素的逐步增多,政府就要强化其公共服务的职能。早在2002年,中共十六大就将政府职能概括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但是并未明确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2003年非典疫情突然来袭,这是中国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遇到的一次突发性公共事件。在非典疫情之初,政府出现应对机制不健全,某些地方和政府部门工作不力,反映了转轨进程中政府职能的现状,即经济建设的职能比较强,公共服务的职能相当薄弱,同时也反映出改革发展实践中的某些具体偏差,反映出政府在公共卫生,尤其是农村公共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欠账太多。形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仍是一个经济建设型政府,远没有完成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当年6月,以迟福林为首的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课题组明确提出了“从‘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14条建议,在国内首次提出了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概念,这一建议得到高层的认同。
2004年2月,温家宝总理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结业式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了“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概念。
2005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把政府主要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把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这是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提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明确要求。此后,建设服务型政府已成为各级政府改革的重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