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2 / 属性:大事记
为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2011年10月17日,财政部下发《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
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
开启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
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
1981年 中国首次发行国库券
关于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