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2 / 属性:大事记
为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2011年10月17日,财政部下发《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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