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8 / 来源:中改院 / 属性:理论研究-研究报告
五月七日至五月二十一日,全国体改系统第一次规模较大的股份制实践研讨班在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举行。国家体改委副主任、研究院院长高尚全同志、海南省省长刘剑锋同志和常务副省长鲍克明同志、国家体改委委员傅丰样、孙效良和国家体改委生产司司长孙树义、宏观司副司长许美征等同志到研讨班作了重要讲话和授课。来自国家体改委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和中央党校、北京大学、中国证券交易研究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和学者王选、肖灼基、王波明、李小雪等为学员授课。学员来自全国44个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城市和股份制试点企业,约140多人。
研讨班自始至终气氛热烈,学员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普遍认为,在全国学习和贯彻邓小平同志讲话精神,加快改革步伐的背景下,国家体改委和研究院联合举办这样大型的培训活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它将对全国股份制改革实践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在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举办这样的研讨班,对于宣传海南,促进海南改革开放和股份制改革实践,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股份制实践研讨班的主题集中在三个方面:二、以邓小平同志讲话为指导思想,学习和讨论了当前我国股份制改革实践中的若干重大理论问题;二、广泛交流和讨论了全国各地股份制改革试点的情况和经验,提出了股份制实践中的若干问题及建议;三、学习和讨论了全国各地股份制改革的法规、法则和有关政策以及股份制经济运作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学员们希望通过这次研讨班,能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和创新,加速推进我国股份制改革实践。研讨班达到了这一目的,取得了成功。
在中国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进行股份制改革实践,是一种新的、大胆的尝试,没有现存的经验教训。我国股份制实践正处在起步阶段,积累的经验有限。在股份制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既有理论思想观念方面的问题,又有具体运作过程中的政策法规和专业技术方面的问题。在这次研讨班上,学员们围绕这两个方面提出了若干重要的问题,有的问题已基本弄清,有的问题还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研究、解决。现将这次研讨班学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建议归纳如下:
一、股份制改革与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关系
学员们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进行股份制改革实践,首先必须转变观念,明确股份制与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关系,为推进股份制改革奠定思想基础。
股份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组织形式,既不姓“资”,也不姓“社”。社会主义公有制下,也可以利用股份制来发展生产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已经证明,公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是多样化的,股份制是当前我国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股份制对公有制经济的积极作用已经并将继续在实践中显示出来。
股份制是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我国在向商品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将企业全面推向市场的关键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而股份制则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一种必然选择。
来自各地的学员们相互交流了股份制实践的经验,一致认为,股份制在明确产权关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增强企业约束机制,调整经济结构,筹集资金,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应该在实践中大胆推进股份制改革。
二、股份制改革的规范化问题
股份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实践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社会主义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的股份制企业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不规范现象。如:缺乏必要的法规框架或法规很不键全;尚未形成股份制企业运作的基本规则;同股不同息,股票保息分红,股息进成本;股份制企业内部管理不键全,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开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健全,对股份制企业的宏观管理缺乏必要的手段和机制;资产评估不准确;市场秩序不规范,出现非法交易行为等。对于股份制改革实践中存在的这些不规范行为,国家体改委的负责同志和部份学员认为,在股份制实践之初,应该特别强调规范化问题,当务之急是使股份制改革规范化,在规范化以前,股份制试点企业宁少勿多,这种规范化,一是吸取西方国家在这方面的有一朝经验,按国际惯例进行股分制改革试点;二是结合中国实际,尽快制定和推出股份制改革的有关法规,使股份制改革在法规的框架内规范化地进行。
大多数学员同志则认为,股份制改革的规范化是十分重要的,但在股份制改革实践之初,应该大胆推进,加快改革,使股份制改革在实践中逐步走向规范化。
首先,规范从何而来?在社会主义社会搞股份制,没有现存的经验,也不可能有现存的规范,只有在大胆的实践中,借鉴西方国家股份制的规范,结合中国的实际,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化的准则与措施。
其次,怎样进行规范化?中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搞股份制的基础不同,规范化在现阶段也只能是总体的,基本原则的规定,而不可能有详细的,具体的规范。学员们提出,应允许在坚持公有制,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等大的原则下,进行大胆实践,加快股份制改革步伐,扩大试点规模,这样才能发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使股份制改革在实践中逐步走向规范化。
再次,股份制改革的规范化是一种客观的过程。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有其客观的规律性,作为市场经济下的股份制的规范化也是一种客观的过程。人为的或主观的规范,将不利于股份制改革的实践。
目前,国发[1992)23号文件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规则》(讨论稿)及《有限责任公司基本规则》(讨论稿)已经出台,作为股份制改革的规范化文件。学员们提出,应该在股份制改革实践中,加以修改、补充和完善,使股份制改革真正规范化地进行。
三、股票市场问题
股票市场是这次研讨班上讨论最热烈、争议最多,也是学员们最关心的问题。学员们普遍认为,股份制改革需要建立和发展与之相适应的股票市场。股票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没有一级市场的发展,就不可能有二级市场的发展,而没有二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一级市场也难以扩大发展,也就谈不上真正的股份制。
学员们关心一级市场的发展,但更关心的是二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目前,全国只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股票,国家禁止在“两所”以外的其它地方设立公开的或变相的股票交易所。对此,来自全国各地的学员们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大多数学员认为,“两所”太少,不能满足扩大股份制改革实践的需要。首先,“两所”交易股票,容易造成大量资金涌入两市,资金流向高度集中,不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其次,中国幅员广大,经济发展不平衡,交通运输、通讯不发达,只有“两所”交易股票,不适应全国的股份制改革实践的需要。对此,学员们提出了各种建议。
一是适当增加股票交易市场。对于建立股票交易市场,可以提出若干条件,符合条件的地方应该允许建立股票交易市场。
二是在不能增设股票交易市场的情况下,应该搞一些股票的内部过户机构,或搞一些第二种市场,这对于内部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尤为重要。
三是建议搞多层次的股票市场。如全国性的、区域性的和地方性的三层次的股票市场。对在不同层次市场上市的公司提出不同的要求。原则上是上一级市场的公司可以在下一级市场上市,但下一级上市公司不能在上一级市场上市。这种多层次的股票市场,既可以保证股票具有流动性,又有利于股市逐步向规范化发展。
从目前全国股份制改革实践看,二级市场发展滞后于一级市场,不少省、市的企业已发行的股票不能流通或难以流通,这不仅影响股份制经济功能的充分发挥,而且容易产生黑市交易等不规范行为。因此,目前搞好股份制试点的关键之一是尽快健全和完善二级市场,力争二级市场与一级市场同步发展。四是建议加强股票市场管理。目前,一是要防止操纵市场;二是防止内线交易。
四、股票异地上市和柜台交易问题
目前,除上海、深圳两市外,其他地区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股份制企业经国务院股票上市办公会议批准,可到深圳、上海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异地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对股票的异地上市问题,学员们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认为异地上市需要解决一系列的问题。
首先,要理顺深圳、上海两市证券交易所的管理体制,使其适应全国性的或区域性股票交易的要求。
其次,要解决股份制企业税率不等的问题。所得税税率,特区企业是15%,内地股份制企业是33%,其他税赋也有差别。不同地区的股份制企业异地上市,由于税赋不同可能会出现不公平、不合理的竞争。
再次,异地上市必须解决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如我国目前信息因设备不足,信息不通,难以了解股市行情,也就难以进行股票交易,交通不便也是一个问题。
柜台交易。分散的柜台交易会产生种种问题。日前,如果不允许搞股票的柜台交易,那么应该考虑如何为股票的流动性提供适应的场所和条件。
五、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流通和转让问题
目前,在我国的股份制企业中,国家股和公有法人股的股权占80%以上,个人股的股权只占不足20%。这充分体现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但是,现在在“两所”上市交易的只是个人股,法人股和国家股还没有参与流通。若法人股和国家股的流通和转让问题不解决,可能会导致股份制改革的扭曲和股票市场的扭曲,难以发挥股份制的经济优势。同时,国家股和法人股如果不进行流通,社会资源就不可能得到优化配置。因此,学员们提出了应尽快解决法人股和国家股的流通问题。首先是解决法人股之间的转让和流通;其次一是解决国家股之间的转让问题;再次是法人股、国家股和个人股三者之间的流通问题。
六、内部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股票的问题
学员们认为,在股份制改革实践中,股份制企业以定向募集方式发行的内部股票,既可以是内部职工持股,也可以是特定公众持股。这种内部发行的股票对企业筹资和转换经营机制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内部发行股票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内部职工和特定公众购买股票应控制在一个什么样的范围;二是内部股票怎样流通的问题。不流通的股票不仅会失去股票本身的吸引力,而且会助长黑市交易等弊端。~按照目前的要求,企业定向募集的内部股票只能以“股权证”代,替,内部股票不公开进行交易,只在职工内部之间进行转让。对此,学员们认为,在内部发行股票时,首先要注意逐步向公开发行转变,可以向与企业有业务联系的特定公众发行股票;其次,考虑到全国各地改革的需要,可以先在综合改革试验区进行发行内部股票的试验,为全国探索出经验,并希望海南省大胆进行这一试验和探索。此外,应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办法,保证内部股票(和股权转让)能够合理流通。
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问题。学员们认为,现在讨论的公开发行股票的暂行办法,规定较严,限制比较多。建议是否可以减少一些,放宽一些,以利于大胆加快股份制改革实践。同时,应针对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允许地方有较大的自主权。如:有的学员认为,海南特区正值大开放的关键时期,加快股份制改革实践对海南特区经济发展和整个体制改革有重要意义。是否可以考虑:一是在发行规模上不设限额,由海南省根据本省的开发建议需要决定;二是由海南省根据国家对公开发行股票的总规定,结合本省的实际,制定公开发行办法和确定公开发行的企业。
学员们建议,海南特区股份制改革的步伐应快一点,胆子更大一点,走在全国的前列,为其他省市的股份制改革提供经验。同时还建议在条件较成熟的省市逐步扩大公开发行股票的试点范围。
七、股份制改革中如何维护国有资产的利益问题
在股份制改革实践中,如果对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与资产评估不准确,管理不善,经营失误等,都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因此,多数学员认为,在股份制改革中,必须重视国有资产的利益问题。只要在企业改制前进行合理评估和改制后进行合理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就有保证。
要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必须改革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实质上就是把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推向市场。随着法人股投入流通,有必要设立一些专门机构,如投资公司或控股公司等,专门经营国有资产,保证其安全和增值。
八、股份制企业的管理体制问题
股份制企业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形式,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它本身的性质要求成为无上级主管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在目前,由于整个。体制尚未转轨,各种配套改革没有跟上,股份制企业很大程度上是在旧管理体制的框架内运作,受制于政府的行政干预而难以摆脱;而有的股份制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后又急于“找一个婆婆”。股份制企业如何理顺管理体制是需要在股份制改革实践中逐步加以探索的问题。
九、股份制改革与其他改革的配套进行问题
中国的改革已经跨越放权让利的阶段,进入全面的引进市场机制的阶段,股份制是市场经济下企业组织的基本形式。因此,股份制的改革必将对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需要其他体制改革的配套。
1.股份制与金融体制,股份制改革与股票市场的形成,首先有利于金融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从而有利于改变资源配置的行政机制,而将市场引入资源配置,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结合起来,拓宽企业筹资渠道,降低筹资成本,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其次,股票市场的形成,可以对企业形成硬约束,分散投资风险,使银行体系的安全,稳健,高效运转成为可能,增强银行自主权;同时,金融体制的改革,特别是金融市场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对股份制改革实践也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
2.股份制改革与税收体制改革。实行股份制改革后,原有的税制已不适应股份制企业发展,特区企业所得税率为15%,而其他地区为33%,税率不同,难以使股份制企业做到平等竞争、同股同利,对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革的吸引力不大,学员们建议按股份制企业的要求设计税制。
3.股份制改革与政府宏观调控。股份制企业与国家宏观调控机制的转变密切相关。股份经济就性质来说,完全应按商品经济原则来运作,摆脱政府的行政干预,真正解决政企业分开的问题。但目前的问题是:政府仍然在不同程度上对股份制企业进行直接干预,如董事会成员的任命和构成,仍受政府影响,董事会的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股份制企业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关系未理顺,如董事会与主管部门的关系,董事会与企业的党委、职代会的关系等。
4.股份制与市场体系的培育。商品市场、金融市场、劳务市场等的建立发展与股份制改革密切相关,应同步进行。
5.股份制与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工资、住房等各项改革的配套进行;
只有各项改革配套进行,协调运作,才能更好地推进股份制改革实践的顺利进行。
十、股份制改革实践中的人才培养问题
企业推行股份制,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迫切需要大量既有现代化商品经济、企业和证券管理知识,又有革新精神,职业道德,能够开创新局面的领导和经营管理人才。目前,这方面的人才很缺乏,应该通过多种形式、多层次的培训和普及教育,培养专业人才,提高全民的自觉的商品金融意识,这对于保证股份制改革顺利进行是至关重要的。这次研讨班在中国改革高潮兴起,全国出现“股票热”的背景下进行,并取得相当大的成功,对于推动我国90年代的改革会起积极的作用。学员们建议,应继续举办类似的研讨班,根据股份制改革实践的需要,定期、分批地培训股份制改革的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今年应再办2一3期培训班,为股份制改革积极创造人才方面的条件,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要为全国的股份制改革乃至整个经济改革作出更大的贡献。